據悉,2015年湖北省藝術類專業由原來的四個錄取批次調整為三個錄取批次:藝術本科(一)、藝術本科(二)和藝術高職高專。
據介紹,藝術本科(一)為獨立設置藝術院校的藝術本科專業、重點院校的藝術本科專業和經同意組織了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全省統考未涉及或全省統考涉及但確須進行校考的少數特殊藝術本科專業;藝術本科(二)為一般本科院校以及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的藝術本科專業;藝術高職高專為所有學校的高職高專藝術專業。
此外,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進行了調整。藝術本科(一)實行梯度志愿,設2個院校志愿,1個一志愿和1個二志愿,各院校志愿設6個專業志愿。藝術本科(二)實行平行志愿:按統考專業類別設置八個志愿模塊,每個模塊設6個院校平行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各志愿模塊投檔順序為:①美術與設計學類。②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③戲劇與影視學類(播音與主持藝術)。④戲劇與影視學類(表演)。⑤戲劇與影視學類(服裝表演)。⑥舞蹈學類。⑦音樂學類(音樂理論、音樂教育、音樂表演)。⑧音樂學類(藝術管理)。
藝術高職高專設置九個志愿模塊,第一是自發證模塊,設一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志愿;第二至第九按統考專業類別設8個志愿模塊,每個模塊設6個院校平行志愿,每個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各志愿模塊投檔順序為:首先投自發證模塊,再投使用統考成績錄取的專業,投檔順序與藝術本科(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