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殊類型招生
1、藝術特長生與藝術類考生的區(qū)別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高校的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藝術類考生即報考科類為藝術類的考生。而藝術特長生是普通本科院校根據活躍校園文化、豐富校園生活的需要招收的具有藝術特長的考生。
藝術特長生與藝術類考生的區(qū)別有以下四點:
(1)報考科類不同
藝術特長生的報考科類為普通類,錄取到高校后就讀于文理工農醫(yī)等普通類專業(yè),在學習專業(yè)的同時利用業(yè)余時間參加學校的文藝排練和演出。藝術類考生的報考科類為藝術類,被有關高校錄取后就讀于美術、音樂、舞蹈、表演等藝術類專業(yè)。
(2)報考條件不同
藝術特長生的報考條件是:考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省、市級文藝調演比賽獲得規(guī)定獎項或參加市級(含)以上美術、書法作品展覽,或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符合高校開展藝術活動的需要。
藝術類考生的報考條件是: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
(3)專業(yè)考試內容、形式和時間不同
在考試內容方面,藝術特長生著重考察藝術綜合運用能力;藝術專業(yè)考試則兼顧考生在藝術學習方面所具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運用能力。藝術特長生專業(yè)測試的形式是:由相關院校組織進行藝術特長生測試。我省高校2008年藝術特長生測試時間多數安排在1月底、2月初。
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分為省統考和招生院校校考。省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2008年省統考分為音樂類和美術類,音樂類省統考時間為:2007年12月9日(筆試)至月底,美術類省統考時間為12月16日。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yè)校考一般于2008年2月1日至3月20日間進行。
(4)錄取政策不同
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政策為:專業(yè)測試達優(yōu)秀或合格等級,文化統考成績達省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或高校調檔分數線下一定分數以內,高校擬申請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可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
藝術類考生在文化和專業(yè)成績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視專業(yè)考試形式和專業(yè)類型的不同,我省分別按專業(yè)分、文化分+專業(yè)分、文化分投檔,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確定的規(guī)則擇優(yōu)錄取。
(5)學業(yè)水平測試要求不同
藝術類考生報考藝術類專業(yè)時,其學業(yè)水平測試必修科目D級不得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而藝術特長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普通類考生填報本科院校志愿的要求,即選修科目測試須達到B級及以上,必修科目測試須達到C級及以上(技術科目必須合格)。
2、哪些考生可報考藝術特長生?
答: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guī)定確定的報考條件,具有音樂、舞蹈、戲劇、書畫等藝術特長的考生,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以參加藝術特長生的報名。
①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文藝調演比賽(指省轄市,下同)個人項目獲得二等獎(含)以上;省級(含)以上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得三等獎(含)以上。
②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市級(含)以上美術、書法作品展覽。
③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符合高校開展藝術活動的需要。
3、我省今年藝術特長生的報考辦法有什么變化?
答:2008年,藝術特長生的報名資格審核與測試工作均由招生高校負責。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招生高校規(guī)定時間,自行前往擬報考高校參加藝術特長生的報名與專業(yè)測試。
4、報考藝術特長生有哪些步驟?
答:考生報考藝術特長生的步驟如下:
①高考報名:考生于2007年11月1日-2日參加高考報名。
②了解專業(yè)測試信息:所有報考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需到擬報考高校的網站(或向高校招辦)了解測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辦法。
③考生按照招生高校的要求,自行向擬報考高校報名。
④測試名單公示:2008年1月2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對準予參加測試的我省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
⑤參加測試:在公示名單中的考生,自行按照有關高校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
⑥入選考生名單公示:3月15日前,有關高校將測試入選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學生司審核、公示。
⑦考生參加高考,并填報擬報考高校的志愿。
如2008年教育部藝術特長生招生有新的招生規(guī)定,則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高水平運動員與體育類考生的區(qū)別是什么?
答:我省普通高校的報考科類分為: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三個類別,體育類考生即報考科類為體育類的考生。高水平運動員是普通高校為了活躍校園生活,提高體育競技水平,并滿足大學生運動會的組隊需要招收的具有體育方面特長的考生。
高水平運動員與體育類考生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區(qū)別:
(1)報考科類不同
高水平運動員的報考科類為普通類,錄取到高校后就讀于文理工農醫(yī)等普通專業(yè),在學習自身專業(yè)的同時利用業(yè)余時間參加學校的體育訓練。體育類考生的報考科類為體育類,錄取到高校后就讀于體育教育、警察體育和社會體育等體育類專業(yè)。
(2)報考條件不同
報考高水平運動員,對考生的年齡、取得運動員等級證書的級別以及體育比賽的等級和獲獎名次都有要求。
體育類的報考條件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具有一定體育專長者均可報名。
(3)專業(yè)考試內容 、時間和形式不同
在考試內容方面,高水平運動員著重考察體育專項能力,體育專業(yè)統考則兼顧考生的身體基本素質(含100米跑;、800米跑、立定三級跳遠和身體柔韌性測試)和體育專項素質的考察;
高水平運動員的測試時間和形式為:經省內高校確認的田徑、游泳項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聯合測試,其它項目由高校單獨測試或聯合測試。田徑、游泳聯合測試時間為
4月12日;其它項目測試須在4月12日前結束。
體育類考生須參加體育專業(yè)省統考,考試時間從4月19日開始。
(4)錄取政策不同
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政策為: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省本科第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或本科第二批分數線60%的,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測試達到“優(yōu)秀”(相當于一級及以上運動員)標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體育類考生的錄取政策為:省教育考試院對文化和專業(yè)均達到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學業(yè)水平測試D級不超過三門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檔原則投檔,由招生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預先確定的錄取規(guī)則擇優(yōu)錄取。
6、哪些考生可報考高水平運動員?
答: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且年齡不超過22周歲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方可報考高水平運動員:
①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從高中入學年度9月1日起至畢業(yè)年度4月15日止)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或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
②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提出本校報考要求,考生還須符合本人所報高校的相關招生規(guī)定。
7、我省考生如何報考高水平運動員?
答: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的資格審核工作,仍由市、縣(市、區(qū))招辦負責;通過審核的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復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單內的考生自行向擬報考高校報名。經高校確認的田徑、游泳項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聯合測試,其它項目由高校單獨測試或聯合測試。
8、報考高水平運動員有哪些要求及步驟?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政策是什么?
答:(1)考生報考高水平運動員的步驟如下:
①高考報名:2007年11月1日至2日,學生參加高考報名,同時持等級證書、注冊證、秩序冊、成績冊進行報考資格申報,填寫《江蘇省2008年高水平運動員報考資格審核表》。
②資格審核:11月上旬,考生所在中學初審后報市、縣(市、區(qū))招辦;由市、縣(市、區(qū))招辦審核匯總后于2007年11月30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
③測試名單公示:2月底前,省教育考試院對準予參加測試的我省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
④了解有關測試信息、:在公示名單中并有意參加測試的考生,需到擬報考高校的網站(或向測試高校招辦)了解測試時間、地點和具體辦法。
⑤向擬報考高校報名:考生按擬報考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方式直接向高校報名。
⑥參加測試:考生自行按照測試高校規(guī)定的時間到有關高校測試。各校報到、測試時間見各校網站。
⑦入選考生名單公示:4月15日前,有關高校將測試入選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學生司審核、公示。
⑧考生參加高考或文化單考,并填報所報考高校的志愿。有關高校于6月25日前將文化單考考生(僅限于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的考生)信息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特別提示: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的考生,須按教育部規(guī)定參加擬報考高校組織的文化單獨考試,并填報該校志愿,如其不作為優(yōu)秀等級高水平運動員報考普通高校,還須參加普通高考。
(2)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政策如下:
答:①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
對少數體育專項測試合格、招生高校組隊需要、確有培養(yǎng)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60%的,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志愿投檔,由招生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
②具有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的考生,可參加院校組織的文化課單獨考試,院校經考核后認為達到高中畢業(yè)文化要求的,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省教育考試院將按考生的志愿投檔。招生高校對考生全面考核后,認為考生能夠完成專業(yè)培養(yǎng)教學任務且確屬組隊需要的,由招生高校決定錄取。享受該政策的一級運動員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20%。
高水平運動員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參照體育類考生執(zhí)行,即必修科目D級不超過三門(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其中參加文化統考考生須參加學業(yè)水平測試必修和選修科目考試。
招生高校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總人數控制在國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
如2008年教育部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有新的招生規(guī)定,則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9、哪些考生可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如何辦理相關手續(xù)?
答: (1)可申請享受加分照顧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臺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跡的應屆高中畢業(yè)考生。
(2)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3)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辦理相關手續(xù)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①考生如申請“照顧對象”中的有關項目,須到高考報名點填報《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情況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考生必須認真填寫該表中的“基本情況說明”及以上欄目,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供審核。各市、縣(市、區(qū))招辦須在經核準的復印件以及上表相應欄目內簽署意見并蓋章,將復印件及《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情況登記表》報相應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原件歸還考生(其中“烈士子女”須將有關原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③審核主管部門: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軍人由市民政局審核;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由縣(市、區(qū))民政局初審后,再報市民政局審核;少數民族考生由縣(市、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局初審后,再報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審核;臺灣省籍考生由市級“臺灣事務辦公室”審核;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須向當地僑務部門領取專門表格,辦理相關手續(xù),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辦負責審核。
(4)表格內容填寫不全,審核單位簽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規(guī)定單位審核的,一律無效。
2008年我省高校招生的照顧項目和照顧政策,以2008年江蘇省公布的招生政策為準。
10、我省對考生參加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優(yōu)秀考生的獎勵加分政策什么?與照顧加分政策有何關系?
答:第一次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四門必修科目和兩門選修科目考試,六門科目成績均達A級且技術科目考試合格的考生,可享受在劃線前對語數外三門考試總成績加10分的獎勵政策。既符合照顧加分政策又滿足獎勵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分值可以累加。
11、哪些院校可以招收保送生?院校招收保送生有哪些要求及步驟?
答: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均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保送生招生文件規(guī)定招收保送生。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達到省規(guī)定的填報普通類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技術科目須合格)的,具有保送生資格:
(1)在奧林匹克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獲得省賽區(qū)一等獎以上的學生。該部分學生名單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公布。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的具體名稱、等級要求詳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04]6號)。
(2)南京外國語學校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特別優(yōu)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可以保送,保送人數不超過教育部規(guī)定的名額,所推薦的學生只可保送語言類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外語類專業(yè), 該部分學生名單也將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上公布。
(3) 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yè)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第三條第七款的運動員,即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和獲得球類集體項目運動健將、田徑項目運動健將、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運動員,經國家體育總局資格審核并報教育部備案后,可以免試進入高校學習。
(4)符合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guī)定》(公政治 [2000]138號)有關條款的公安英烈子女,可以保送。
高校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步驟如下:
(1)2007年11月1日至2日,學生參加高考報名。
(2)高校制定招收保送生計劃、專業(yè)、辦法和簡章,并通告省教育考試院及有關中學。
(3)中學將推薦考生材料寄送有關高校。
(4)2008年5月10日前,高校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測試,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
(5)5月2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公示擬錄取名單,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6)6月3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高校將我省和有關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單報教育部備案。
12、哪些院校可以對小語種專業(yè)進行提前單獨招生?有關院校小語種提前單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驟?
答: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等高校可以對非英語語種的外語(俗稱“小語種”)專業(yè)實行提前單獨招生。招生對象主要是外語教學質量較高的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被錄取的新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yè)學習。
2007年單獨招收小語種考生的院校有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外交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大連外國語學院、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山東大學、武漢大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四川外語學院和西安外國語學院。2008年招收院校及各院校的聯系方式待教育部文件下達后,考生可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ww.jseea.cn)或江蘇省招生網(www.jszs.cn)上查詢。
有關院校小語種提前單招的工作步驟如下:
(1)2007年11月1日至2日,學生參加高考報名。
(2)高校制定招生計劃、專業(yè)、辦法和簡章,并告知省教育考試院及有關中學。
(3)有關中學將推薦考生材料寄送有關高校。
(4)2008年5月10日前,高校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考試,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
(5)5月2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公示擬錄取名單,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6)6月3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高校將我省和有關高校招收保送生名單報教育部備案。
報考小語種提前單招的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省規(guī)定的填報普通類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
13、什么是體育單招?報考體育單招有哪些要求及步驟?
答:體育單招是部分體育專業(yè)單獨招生的簡稱,是指經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的部分院校可以對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yè)實行單獨招生。其報名條件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具備二級運動員或二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22周歲。具備一級運動員或一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體育單招的工作步驟如下:
(1)考生于2008年4月1日前按照招生院校規(guī)定的時間到院校報名。
(2)院校于5月15日前對學生進行體育專項測試和文化考試。
(3)院校確定擬錄取名單,于6月25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4)院校在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xù)后7日內,將錄取新生名單報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備案,備案后的錄取新生名單須在招生院校網站上向社會公布。
14、什么是對殘疾考生單獨招生?哪些院校對殘疾考生實行單獨招生?
答:對殘疾考生單獨招生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院校可以對聾啞、盲人等殘疾考生進行提前單獨考試、錄取。近年來單獨招收殘疾考生的有:長春大學、中州大學、北京聯合大學、天津理工學院、金陵科技學院、南京特殊教育職業(yè)技術學院等院校。報考殘疾單獨招生的考生,除須參加報考院校組織的報名、考試外,還須參加高考報名。
15、哪些院校可招收少年班?報考少年班的條件是什么?
答: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院校可以招收少年班。近年來有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和西安交通大學在我省招收少年班。其確定的報考條件分別如下:
(1)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科學,身心健康,學習成績優(yōu)異,具有高中文化程度,1992年及以后出生的高二(含)以下學生;考生學習成績要求總排名位于所在年級的前列或者在學科競賽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考生須進行高考報名并參加高考。
(2)東南大學:成績優(yōu)異,智力出眾,身體健康,具有較強心理承受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具有高中文化程度、十五周歲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非高三學生。考生須進行高考報名并參加高考。
(3)西安交通大學:年齡在15周歲以下的在校初中生,經中學推薦。考生須進行高考報名,并到西安交通大學報名參加該校自行命題的單獨考試。
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須經招生院校同意后,方可參加我省高考報名。
16、南京大學強化班的含義是什么?考生如何報考?院校如何錄取?
答:南京大學強化班是根據培養(yǎng)基礎學科研究型人才和深化招生改革、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的需要,采取“提前招生、單獨考試、自主錄取”的招生形式。
南京大學強化班招生的工作程序如下:
(1)學生參加2007年11月1日-2日的高考報名。
(2)南京大學將推薦名額分配到有關中學。
(3)中學將推薦考生材料寄送南京大學。
(4)南京大學對推薦報考者進行審核,審核合格者參加南京大學自主舉行的考試。
(5)南京大學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
(6)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報考南京大學強化班的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省規(guī)定的填報普通類志愿最低要求,即必修科目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須合格)。關于南京大學強化班的其它有關信息,請考生自行登錄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xgc.nju.edu.cn/bkzs/)查詢或向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
17、什么是院校自主選拔錄取?有哪些院校實行自主選拔錄取試點?
答:自主選拔錄取是為深化高校招生體制改革,滿足創(chuàng)新、拔尖人才選拔和專業(yè)培養(yǎng)需要,積極探索以統一考試錄取為主、與多元化考試評價和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合,學校自主選拔錄取、自我約束,政府宏觀指導、服務,社會有效監(jiān)督的選拔優(yōu)秀創(chuàng)新人才的新機制。自主選拔錄取只招收應屆生。自主選拔錄取安排在本科第一批之前進行。
根據2007年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59所高校(其中省內高校有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南京農業(yè)大學、中國礦業(yè)大學、中國藥科大學、江南大學、南京郵電學院共10所)在全國范圍內實行自主選拔錄取。
高校自主選拔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18、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如何進行?
答:院校在我省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按如下程序進行:
⑴院校制訂自主選拔錄取方案,并納入本校招生章程,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
⑵考生按照院校規(guī)定,由中學、專家推薦,或考生本人自薦經所在中學向試點高校提供或確認推薦考生材料。
⑶2008年1月1日后,院校考核、選拔;入選考生與院校簽訂自主選拔錄取協議。
⑷入選考生填寫《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表》,且只能填報與其簽訂協議的一所院校。
⑸4月10日前,院校將入選考生信息和志愿表報省教育考試院,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后,于4月15日前報教育部學生司公示。
⑹省教育考試院對高考總分達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線,且已先期填報《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志愿表》,并經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檔前,先行向有關高校投檔,由高校根據原定錄取標準,擇優(yōu)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院校將及時辦理退檔手續(xù),以便其參加本一批次平行志愿的檢索。
錄取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須達到省規(guī)定的填報普通類本科志愿最低要求,即選修科目均須達到B級及以上等級,必修科目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須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