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自治區發改委在以往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基礎上制定了4類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教育(以下簡稱“五年制高職”)新增專業收費標準。
此次新增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分別為:藝術類專業4400元/生學年、外語類專業2900元/生學年、體育類專業2550元/生學年、財經類專業2400元/生學年。該收費標準是針對5年在一所學校就讀的學生而言,文科類專業和理工類專業仍按2002年制定的標準執行,即文科類專業200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2300元/生學年。
據介紹,公布的收費標準含理論學習、實際操作和實習費用在內,但技能鑒定及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有關費用除外。學費、住宿費均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無論是新增的還是原有的收費標準均為最高收費上限標準,各院校不得突破,也不得收取價差,但學校可根據生源情況適當下福
新收費標準從2007年新學年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