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雪林)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昨天就本市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回答記者提問,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是二本最低錄控線的60%,藝術類高職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高職批次最低錄控線的70%。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招生院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藝術類院校招生中只分為本科和高職二個層次,沒有一本、二本之分。2007年起,藝術體育類高職專業錄取全部調整在本科批次后、高職批次前進行,因此,藝術體育類高職專業志愿的填報時間為7月底第二批本科錄取結束后。據介紹,無論是本科錄取批次還是高職錄取批次,先進行該錄取批次內藝術類院校的投檔錄取,然后再進行一般專業的投檔錄取。按志愿順序考生一旦被投檔錄取后,后面志愿不再投檔。
按照本市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在確定的資格線上的考生,全部投檔至其所報考的第一志愿院校,不受120%比例限制。由于各學校錄取時對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所占比例的要求不盡相同,所以,如果填報志愿不當,即使文化考試成績到線、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也不能肯定錄取到本人填報的專業。凡文化考試成績未達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再特批降分錄取。
經一志愿投檔后,未完成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院校,如又有第二志愿填報該校的考生志愿,但考生未被其本人填報的其他第一志愿院校錄取且電子檔案已被退回市教育考試院,可投檔至考生第二志愿報考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招生院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此外,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實施的院校本科藝術類專業,可自行確定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史論、編導專業已不再單獨劃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