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繼續對美術類本科、高職(專科)專業組織全省統考,對非美術類高職(專科)的聲樂表演類、器樂表演(鋼琴)類、舞蹈類、影視表演類、播音與藝術主持類、廣播電視編導類和音像技術類專業組織全省聯考。我省藝術考生在去年4.4萬人的基礎上,又有所增加。
今年我省藝術類高招主要有三點變化:
一是部分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按藝術類專業招生時,必須經教育部批準。去年高考后,教育部著手對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清理審核,并規定,從2010年起,只有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17種經教育部審核同意的高校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見附1),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其它非藝術類專業招生不應再“搭車”藝術專業。
二是限制高校認可其他院校合格生源。今年我省未組織統(聯)考的非美術類本科專業和少數高職(專科)專業,由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除外)自行組織校考;不自行組織校考的,由學校提出申請,認可1-2所其他學校同層次、同專業名稱的合格生源,省招辦同意后予以公布。
獨立學院(教育部批準院校除外)和民辦院校本、專科專業均不能單獨組織校考,由學校提出申請,認可1-2所其他高校同層次、同專業名稱的合格生源,省招辦同意后予以公布。
按規定,高校認可其他學校同層次、同專業名稱合格生源的申請均須在2月底之前報省招辦,經同意后,隨招生計劃一起向社會公布,高校不得未經省招辦同意擅自指定公布。
三是專業錄取分三種模式。今年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時,高校可按文化成績排序錄取,或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或者按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折合后排序錄取。各高校應將本校確定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模式寫入本校招生章程,同時在4月10日之前報省招辦備案。
此外,今年我省還加大了對違紀、作弊行為的處理力度。對在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校學習的,由相關高校取消其學籍。
附1:
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錄取時,高校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附2:
2010年教育部批準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專業
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院校(專業)
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
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
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
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
沈陽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
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
景德鎮陶瓷學院山東藝術學院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
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
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
四川美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
云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
西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
解放軍藝術學院清華大學
東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北京服裝學院
江南大學天津工業大學
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
浙江理工大學(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北京印刷學院(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蘇州大學(藝術設計本科專業)
浙江傳媒學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本科專業)
內蒙古大學(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3個本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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