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項目大調整,奧賽國內獎得主等禁保送,各項加分也大幅“縮水”,普遍下調5~10分,此外參加省教育廳舉辦的“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一等獎的學生加10分,獲二等獎的學生加5分,取消藝術特長生錄取分數線可降至二本線65%的錄取政策——省教育廳最新公布了我省部分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方案。
省教育廳表示,調整實施時間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學生開始適用,2010年(含)以前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仍適用調整前的政策。本報記者 胡力豐 長沙報道
變化一 奧賽獲獎者加分減少5~10分
原政策:獲得奧賽省級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可以加20分。
新政策:參加奧賽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加15分,二、三等獎加10分;不再具備保送資格。
獲得奧賽省級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保送和加分資格。
獲得奧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協遴選的學生,應屆畢業生當年仍具備招生保送生資格。
變化二 科技類競賽加分減少5~10分
新政策: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等獎的學生加15分,二等獎的學生加10分;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加15分。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原政策: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可以加20分。
變化三 取消體育特長生可降到二本線65%的錄取政策
原政策: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加20分。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獲個人項目前6名、集體項目前3名加20分。參加市州級綜合性運動會獲個人項目前3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可以加10分。
新政策: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取得集體或個人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的學生加15分。
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前6名,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5分;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獲個人前6名、集體項目前3名,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0分。
變化四 參加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獎加5~10分
原政策:省“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獎學生不享加分。但是擁有藝術特長生資格。
新政策:參加省教育廳舉辦的“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一等獎加10分,獲二等獎加5分。取消藝術特長生可以降到二本線65%的錄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