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音樂學院專業簡介及考試安排
音樂學院
一、音樂學院及招生專業簡介
音樂學院是山東省設立最早、學科層次最完整的系科之一,是山東省音樂與舞蹈人才的重點培養基地。經過六十余年幾代音樂人的不懈努力,學院的內涵和外延都得以長足發展。學院現設音樂學(音樂教育)系、音樂表演系、舞蹈系、理論教學部和音樂研究所,招收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方向)等五個專業方向全日制本科生。
學院擁有山東省第一個音樂學、舞蹈學碩士學位授予點,在音樂史研究、音樂教育理論、和聲理論、聲樂演唱、鋼琴演奏、手風琴演奏、嗩吶(笙)演奏以及舞蹈表演與教學研究等十余個方向招收碩士研究生。此外,學院還招收教育碩士、藝術碩士以及同等學力、高校教師申請碩士學位研究生。
學院擁有一支年齡、學歷、學緣結構合理、學術水平較高、社會影響力較大的師資隊伍。現有教職工75人,其中,在職教授14人,副教授19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者40人,獲得山東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泰山文藝獎一等獎四項,二等獎多項。學院先后聘請劉詩昆、李德倫、劉德海、郎朗、鄭小瑛、黎信昌、周小燕、金鐵霖等著名音樂家為名譽教授。
學院建有琴房140余間,擁有多媒體電腦音樂室、MIDI制作室、數碼鋼琴教室、音像資料室、圖書資料室、錄音棚、現代化多功能音樂廳、排練廳、舞蹈形體訓練房等,擁有立式鋼琴百余架,斯坦威、蓓森朵芙等臺式演奏級鋼琴多架,各種樂器齊全,教學實驗設施完善。
學院積極采取措施,不斷強化專業建設,并取得顯著的成績。音樂學專業先后被評為山東省特色專業(2009年)、國家級特色專業(2010年),舞蹈學專業(2005年)被教育部評為A++專業。近三年來,在各種大賽中,我院在校生先后獲得“金鐘獎”“文華獎”、“桃李杯”、“荷花獎”等國內最高級別的音樂、舞蹈大獎9項;代表山東省參加全國師范專業基本功比賽,獲得團體二等獎;囊獲第十一屆山東省電視歌手大賽美聲、民族、流行三種唱法金獎,部分同學代表山東省參加全國電視歌手大賽取得了優異的成績。
目前,學院已培養畢業生三千余名,主要分配在省內外高校、部隊、機關、文藝團體、廣播電臺、電視臺及企事業單位,成為各行各業中的音樂骨干力量。
音樂學專業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具備在音樂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和中小學進行音樂教學和教學研究的教師、音樂研究人員以及社會所需的藝術教育工作者。
主要課程:樂理、視唱練耳、和聲、音樂教學法、音樂曲式與作品分析、中外音樂史與欣賞、合唱指揮、電腦音樂、聲樂、鋼琴、器樂、舞蹈等。
招生條件:符合國家招生條件,具備音樂教師或音樂教學研究的培養素質,五官端正,耳、喉無疾病。
音樂表演專業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及音樂表演能力,具備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及相關部門、機構從事表演、教學及研究的復合型人才。
主要課程:表演(聲樂、鍵盤、器樂)、音樂基礎理論、視唱練耳、中外音樂史與欣賞、曲式分析、和聲、民族民間音樂、重奏(重唱)、合奏(合唱)室內樂、歌劇表演、藝術實踐等。
招生條件:符合國家招生條件,具備專業表演人才培養素質,五官端正,耳、喉無疾病。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未滿18周歲可適當放寬)。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及較全面的音樂創作知識、能力和專業化水平,能在有關文藝單位、藝術院校、科研機構以及出版、廣播影視部門從事音樂創作、教學、研究、編輯等工作的復合型人才。
主要課程:作曲、電腦音樂制作、高級和聲、復調、指揮法、配器、中國傳統音樂、戲曲、鋼琴、視唱練耳、音樂美學、中外音樂史與欣賞等。
招生條件:符合國家招生條件,具備作曲專業培養素質,五官端正,眼、耳無疾病。
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方向)
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掌握音樂學科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懂法律法規,具備管理和經營方面的方面的較強社會實踐能力,具備為各大藝術團體、電視臺、唱片公司、文化部門組織、策劃藝術活動和從事研究藝術活動規律研究的復合型人才。
主要課程:大學法語、樂理與視唱練耳、音樂藝術管理學、藝術評論、演出經營與管理、音樂會策劃及舞臺藝術管理、法律與藝術法規、聲樂、鋼琴、器樂等。
招生條件:符合國家招生條件,五官端正,眼、耳無疾病。
舞蹈學專業
培養目標:掌握舞蹈與音樂學科基礎理論、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具備舞蹈表演、編導與教學的能力,能在專業文藝團體、高等院校與中小學從事舞蹈表演、教學及研究的復合型人才。
主要課程:舞蹈藝術概論、樂理、中外音樂欣賞、舞蹈編導、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間舞蹈鑒賞、芭蕾舞、民間舞、古典舞、現代舞等。
招生條件:符合國家招生條件,考生須五官端正、形象好、身體比例協調,舞蹈基本功好。身高:男1.70米、女1.60米以上(未滿18周歲可適當放寬)。
二、考試時間及考試科目:
專業與方向 | 報名及 考試時間 | 考試內容 | |||
初試 | 復試 | ||||
音樂學專業 | 報名:2月1-2日 初試:2月3日 復試:2月4日筆試,2月6-10日技能。 | 聲樂、鍵盤、民樂、西洋樂任選一項,演唱或演奏自選曲目1首。 報考或兼報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的限考鋼琴,演奏自選曲目1首。 | 統考科目: ①樂理 ②聽音 ③視唱 注:①②集體筆試 ③視唱2月5-9日面試。 | ④聲樂 ⑤鍵盤、器樂(各種樂器)任選一項 | |
音樂表演專業 | 聲樂 | 報名:2月1-2日 初試:2月3日 復試:2月4日筆試,2月4-5日技能。 | ④演唱作品3首(自選1首,抽考1首) ⑤朗誦 | ||
鍵盤 | ④自選大小調音階、琶音一組 ⑤練習曲、復調各1首,樂曲及奏鳴曲任選1首 | ||||
民樂 | ④練習曲1首 ⑤樂曲2首(抽考1首) | ||||
西洋樂 | ④練習曲1首 ⑤樂曲2首(抽考1首) |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 ④面試(鋼琴必考;加試器樂或聲樂)⑤筆試 | ||||
舞蹈學專業 | 報名:2月1-2日 初試:2月3日 復試:2月4-5日技能 | ①基本條件、基本能力 ②舞蹈作品(1-2分鐘)。 | ①舞蹈作品(不得與初試重復,時間3分鐘)、技能技巧、動作模仿。 ②節奏測試。 | ||
音樂學 音樂藝術管理方向 | 音樂藝術管理方向不單獨組織專業測試,取得我校音樂學院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任一專業合格證者都可報考本專業,錄取時按文化課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
注:①音樂學專業復試技能考試:主項準備演唱(演奏)自選曲目2首,副項1首。
②音樂表演專業,聲樂唱法不限;器樂限考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圓號、長號、小號、長笛、單簧管、雙簧管、琵琶、揚琴、二胡、笙、嗩吶、古箏;鍵盤限考鋼琴和手風琴。
③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筆試內容包括:和聲、歌曲創作。
④各科具體考試要求請看音樂學院網站(www.music.sdnu.edu.cn)《音樂學院2012年招生專業考試說明》。
⑤以上各專業方向具體考試時間請報到時看通知,屆時以通知為準。
五、招生計劃
專業與方向 | 層次 | 學制 | 招生 計劃 | 專業 類別 | 備 注 |
音樂學專業 | 本科 | , 四年 | 120 | 師范類 | |
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方向) | 本科 | 四年 | 30 | 非師范類 | 不單獨考試,認同我校音樂學院其他專業合格證 |
音樂表演專業 | 本科 | 四年 | 45 | 非師范類 | 聲樂21名,鍵盤8名,民樂8名,西洋樂8名 |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 本科 | 四年 | 10 | 非師范類 | |
舞蹈學專業 | 本科 | 四年 | 45 | 非師范類 | 男15,女30 |
附:《山東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2年招生專業考試說明》
一、音樂學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音樂學專業考試分初試、復試兩試。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
1、初試
只考技能,限考一項(聲樂、鍵盤、器樂均可),每項準備一首曲目。
2、復試
音樂學專業復試滿分100分,內容包括技能測試與基礎樂科兩大部分。技能考試2項,聲樂必考,鍵盤、器樂任選其一,占總成績85%;基本樂科包括樂理、聽音、視唱,占總成績15%。
(1)技能 85%
技能考試2項,聲樂(必考),鍵盤或器樂(各種樂器)任選1項,考生自主選擇主副項,主項準備曲目2首,副項準備曲目1首,全部要求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2)基本樂科 15%
①樂理 5%
考試內容:音及音高、演奏記號、常用術語、音程、和弦、調式、調號、譯譜、調式調性分析。
考試形式:集體筆試,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內閉卷完成,時間為60分鐘。
②聽音 5%
考試內容:旋律音組、和聲音程、和弦性質、和弦連接、節奏、單聲部旋律。
--旋律音組:不超過一個八度的各種音程。
--和聲音程聽寫:不超過一個八度的各種音程。
--和弦性質:只記性質,不記音位。
--和弦連接:寫出大、小、增、減四種三和弦和屬七和弦的原位和轉位和弦的音位。
--節奏聽寫:寫出包括單純音符、附點音符、切分音、連音符、休止符等。最小時值為16分音符的各種節奏組合。
--旋律聽寫:在無升降號的自然大小調、和聲小調、民族五聲調式的4/4、2/4、3/4、3/8、6/8幾種節拍旋律中選擇。
考試時,以上各項,均給予標準音,節奏與單聲部旋律聽記提示節拍速度。
考試形式:集體筆試,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內閉卷筆試。時間為40分鐘(彈奏結束,給予5分鐘整理時間,考試結束)。
③視唱 5%
考試內容:五線譜、簡譜各一條。五線譜為一升或一降高音譜號的視唱,首調或固定調自選,可自行定調。兩條皆采用常見節拍、節奏型及調式,二至四個樂句。
視唱包括級進、跳進的旋律音程,節奏包括均等音符、附點音符、切分音、連音符、休止符在內的各種形態組合。
考試形式:每個考生單獨視唱,唱前給準備時間。考試順序在規定的單元時間內按抽簽號決定。
二、音樂表演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音樂表演專業考試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
1、初試
只考技能,限考1項,準備自選作品1首。
2、復試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內容包括技能測試與基本樂科兩大部分,技能占總成績85%,基本樂科包括樂理、聽音、視唱,各占5%,總計占總成績15%。所有方向要求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1)技能 85%
①聲樂方向
(a)準備聲樂作品三首,考試時,考生自選1首,抽考1首。
(b)朗誦詩詞或散文。
②鍵盤方向
(a)自選大小調音階、琶音一組。
(b)練習曲一首
(c)復調一首
(d)樂曲、奏鳴曲各一首(考試時任選一首)
③器樂方向(招生器樂類別以當年的招生簡章為準)
(a)練習曲一首
(b)器樂曲兩首(考試時抽考其中一首)
(2)基本樂科
考試內容和方法與音樂學相同。
三、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該專業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
1、初試
初試內容:限考鋼琴,準備自選作品1首。
2、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內容包括基本樂科、鋼琴、筆試三部分。背譜演唱或演奏,除鋼琴外所有樂器自備。
(1)基本樂科15%
基本樂科考試內容與要求、分值分配和音樂學相同。
(2)面試50%
鋼琴必考,自選作品2首,其中練習曲1首,大型樂曲1首。加試樂器演奏或聲樂演唱。
(3)筆試35%
筆試內容:和聲、歌曲創作。
和聲:指定旋律配四部和聲,難度到“一級近關系轉調” ,占15%。
聲樂作品寫作:即為指定歌詞譜寫旋律及鋼琴伴奏,民族歌曲風格與藝術歌曲風格皆可,占20%
四、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方向)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該方向不單獨進行專業測試,認同我校音樂學院其它專業方向專業測試合格證,錄取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五、舞蹈學專業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舞蹈學專業分初復試進行,初試成績不計入總分,最終成績以復試成績為準。
1、初試
初試內容:形象面試、基本條件測試、舞蹈作品。
2、復試
復試滿分100分
復試內容:
(1)舞蹈作品(不得與初試重復)、技能技巧、動作模仿,占90%
(2)節奏 10%
注:伴奏音樂均采用CD光盤,考生自備。
說明:
1、考試時,評委有權指定演唱(演奏)考試說明范圍內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2、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專業按文化課投檔,學校按專業成績錄取。
3、音樂學(音樂藝術管理方向)認同音樂學、音樂表演、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專業合格證,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本說明如與上級有關政策有沖突,以上級公布的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