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統籌專業與職業、專業口徑的寬與窄、適應性與前瞻性等關系
通過整合、合并、更名、拆分、撤銷等方式,使新目錄專業更科學
如何落實高校設置專業自主權始終被作為一條紅線牽動神經
近日,教育部正式頒布實施新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本科專業目錄》和《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事關我國高等教育特別是本科教育的發展大計,涉及數以千萬計的大學生的培養和成長以及數以千計的高校的發展,其極端重要性不言而喻。
教育部1998年頒布的《本科專業目錄》和1999年頒布的《本科專業設置規定》已使用10多年。其間,經歷了我國歷史上高等教育發展最快的時期。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規模已穩居世界第一,成為名副其實的世界教育大國。現行《本科專業目錄》和《本科專業設置規定》對此發揮了巨大的基礎性指導作用,提供了本科層次學歷學位教育的學科保證。但由于十多年中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也顯露出了不少問題。一是由于原目錄內只有249種專業,難以適應高等教育的快速發展,出現了大量的“目錄外”專業,至修訂前目錄外專業已達386種,占總數的60.8%,結構顯然不合理。二是不少新設專業內涵不夠清晰、名稱不夠規范、區分度小甚至重復設置。三是審批程序比較復雜,評審量大,缺乏研究和宏觀把握。四是高校申報專業比較盲目,缺乏計劃性,重申報,輕建設,辦學質量難以保證。五是《高教法》關于高校依法設置專業的自主權一直未能很好地落實。
教育部及時啟動了修訂工作,并于2010年9月專門成立了13個專家組。其中,12個專家組分別擔負12個學科門類的專業目錄修訂工作,1個專家組作為綜合組,負責匯總、協調、優化12個學科門類專家組的修訂結果,并擔負《本科專業設置規定》的同步修訂工作。
遵循
主動適應、科學規范等原則
從修訂工作一開始,教育部就明確了本次專業目錄修訂的指導思想為: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從我國國情出發,把握國家的歷史方位和高等教育發展的階段性特征,遵循高等教育規律,主動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的全面發展需要。同時確立了修訂工作要遵循“主動適應、科學規范、繼承發展”等基本原則,并要求統籌好“專業與職業、專業口徑寬與窄、本科教育與研究教育、適應性與前瞻性、國內與國際、規范與開放”等關系。
這些都為修訂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徑,奠定了必要的思想和理論基礎。專家組經過反復研究,確立了總體工作思路和修訂方案,主要包括:將融合現目錄內和目錄外專業于一體,形成完整、統一的新目錄;學科門類將嚴格與研究生學科目錄保持一致,專業類將盡可能與研究生學科目錄的一級學科相對應;通過整合、合并、更名、拆分、撤銷等方式,使新目錄的專業更加科學、規范,學科內涵更加清晰;擬將專業進行分類,以適應各類高校的發展需要和個性化需求,體現主動適應、繼承發展原則;慎重對待擬“撤銷”專業。對不宜繼續保留的擬撤銷專業,原則上要“給出路”,確保修訂工作平穩、有序;在修訂《本科專業設置規定》中,要切實落實高校依法設置專業的自主權,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引導高校重在專業建設,提高培養質量。 力爭
更具科學性、前瞻性和應用性
此次修訂工作歷時兩年時間。其間,教育部召開了數十次座談會,三次在全國范圍內公開征求意見,收到近2000條意見和建議,并反饋給專家組。各學科專家組多次集中討論修訂,其中綜合組集中討論達七次,幾上幾下,先后形成了本科專業目錄《修訂一稿》、《修訂二稿》、《征求意見稿》、《審議稿》、《送審稿》等版本。可以說,本次修訂工作是在教育部和高教司的直接領導下,充分發揮了各級管理部門、高等學校、產業部門、教學指導委員會、高校一線教師、專家組等的積極性,集中了方方面面的思路和智慧,體現了本項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教育部對本次修訂工作的高度重視,使得修訂結果更具科學性、前瞻性、應用性,為正式頒布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新修訂的專業目錄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分為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三個層次,其中學科門類12個,與研究生學科目錄的學科門類一一對應;專業類92個,與研究生學科目錄的一級學科基本對應;專業數506種,減少了20%。這一結構基本描述了我國本科教育的專業目錄框架,反映了我國本科專業發展的歷史積淀和主要趨勢。與以往不同的是,新目錄的專業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基本專業”(共352種,占69.6%),屬于學科基礎比較成熟、社會需求相對穩定、布點數量較多、繼承性較好的那些專業。第二類為“特設專業”(共154種,占30.4%),是近年來為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適應人才培養的特殊需求而設置的專業。 改變
原來專業類型名目繁多的狀態
此次《本科專業目錄》和《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修訂工作是在教育部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的,經過方方面面的努力,取得了積極的成果。其中涉及《本科專業目錄》的主要成果有:
一是形成了完整、統一、可動態調整的本科專業目錄新體系。本次修訂工作的一項基本成果是形成了一個完整、統一的本科專業目錄新體系,不再區分沿用多年的“目錄內專業”、“目錄外專業”的概念。另外,由于引入了動態調整機制,可確保其保持完整和統一。新目錄在結構上仍分為學科門類、專業類、專業三個層次,其中學科門類12個(增加了1個),其名稱與研究生學科目錄的相應學科門類完全一致,它們決定學位授予的種類;專業類92個(增加了19個),對應于研究生學科目錄的一級學科;專業506種(減少了129種),是高校招生錄取和制定培養方案的主要依據。
二是引進“基本專業”和“特設專業”概念,專業分類更具科學性。根據專業特性,新修訂的《本科專業目錄》大致分為兩類:“基本專業”和“特設專業”。這一新的劃分思路較好地解決了繼承和發展的關系,改變了原專業目錄存在的專業類型名目繁多、含義界定不清、高校難以把握的狀態,有利于高校根據自身目標定位,制定專業發展規劃,逐步形成辦學特色。
三是基本完成了與研究生學科目錄的對接,有利于高校課程體系的改革和貫通。在原目錄中,長期存在的一個問題是與研究生學科目錄銜接不太好,時常聽到高校和畢業生在這方面的抱怨和呼吁。這次修訂工作一開始,教育部就明確要統籌好本科專業目錄與研究生學科目錄之間的關系。根據這一要求,新目錄增加了藝術學學科門類,除軍事學以外,本科學科門類與研究生學科門類從名稱到代碼完全一致,從而授予的學位名稱完全一致;新目錄的專業類數從73增加到92,與研究生學科目錄的一級學科盡可能保持一致。這就解決了多年存在的本-研銜接不暢的問題,為學校的學位授予、課程體系設計、本碩連讀培養模式、畢業生選擇專業方向提供了學科依據,也為各級政府的教育統計提供了便利。
四是整合了重復設置或分布不合理的專業,使內涵更加明確,名稱更加規范。本次修訂后,專業總數由635種減為506種。經過各學科組的梳理、論證和綜合組的協調、優化,采取整合、合并、更名、撤銷等方式進行了處理。新目錄和原目錄相比,專業的內涵更加明確,名稱更加規范,專業之間保持了應有的區分度和各自的學科屬性,為執行新的《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奠定了基礎。 設計
“備案制”和“審批制”兩種方式
《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的主要成果有:
一是落實高校依法設置專業自主權,促進高校發揮優勢,提高質量,辦出特色。
在修訂《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的過程中,如何落實高校依法設置專業的自主權始終被作為一條紅線,牽動著整個修訂工作的每一根神經。當前,我國已成為世界高等教育第一大國,而且規模趨于穩定,專業目錄經過修訂已納入科學規范的軌道,落實高校依法設置專業的自主權應該是水到渠成的事。問題是如何落實?如何放權?經過反復研究,對原《本科專業設置規定》進行了整體設計,提出了“放開一大片,管住一小塊”的改革思路,設計了相應的“備案制”和“審批制”兩種方式。對已列入目錄的所有專業(除少數國家控制布點專業外),對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所有高校全部實行“備案制”,只對申請設置尚未列入目錄的少數新專業實行“審批制”。而且,滿足備案的前提只有一條,即經過核實和公示,已具備了設置該專業的辦學條件。這就把絕大部分專業和絕大部分高校都“解放”了,高校自主設置專業的主體地位自然突顯了出來。在這種制度下,高校如要設置專業,最需要做的就是創造條件。這樣,過去那種盲目申報、廣種薄收、重申報、輕建設的無計劃狀態可望得以改變,高校完全不必“趕場子”、擔心“過了村沒有店”,進而把設置專業的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集中精力,搞好規劃,創造條件,發揮優勢,提高質量,辦出特色。可以說,確立高校設置專業自主權是本次修訂工作的一個重點,也是一個亮點。
二是發揮專家作用,借助網絡平臺,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形成專業設置新流程。
與“備案制”和“審批制”相配套,新的《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設計了一整套新的流程,其中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是主要方面。為此,教育部專門開設了網絡信息平臺,除必要的紙質材料外,流程全部在網上流轉。同時,對材料申報表重新進行了設計,要求高校重點陳述是否具備開辦該專業的條件(市場需求、師資隊伍、培養方案與課程設置、實驗條件、經費投入等)。高校主管部門審核的重點是確認高校是否確實具備了開辦該專業的條件、材料是否真實等。專家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學術方面,重點審核新設專業的名稱是否規范、與已有專業的區分度如何、課程設置是否合理等。這樣,在新的專業設置流程中,主管部門、專家、高校職能清晰,做到“各盡其能、各司其職、各得其所”。
三是建立信息公開和信息披露制度,專業設置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經驗告訴我們,每一次“放權”改革中,經常會從“一管就死”的極端跳到“一放就亂”的另一個極端,最后不得不把放下的“權”再收回來。新的《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始終貫徹“該放的堅決放”、“該管的大膽管”的思路,設計了“備案制”和“審批制”兩種方式,前者屬于“堅決放”,放開一大片;后者屬于“大膽管”,管住一小塊。“放開一大片、管住一小塊”是這次改革的核心措施,既“放權”又“調控”,互相補充,相得益彰。與此同時,《規定》還設計了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機制,要求申報學校校長簽字承諾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將申報材料在網絡信息平臺上公示一個月,接受社會監督;另一方面,要求專家將審核意見通過網絡信息平臺反饋給申報學校并抄送給學校主管部門。也就是說,整個申報和審核過程都是透明的、公開的,其公正性理應得到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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