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試指標及分值 指標 | 基本形態 | 綜合能力 | 體型 | 藝術體操成套動作或舞蹈劇目表演 | 表演性組合或舞蹈技巧組合展示 | 形象 | 分值 | 10分 | 50分 | 40分 |
二、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一)基本形態(共10分) 1. 體型(5分) ①測試方法:由考官目測。要求身材比例,線條優美。 ②成績評定:根據考生的身體條件進行評分。 2.形象(5分) ①測試方法:由考官目測。要求五官端正,氣質佳。 ②成績評定:根據考生的條件進行評分。 (二)綜合能力(共90分,藝術體操與舞蹈任選一項) 1、藝術體操 (1)藝術體操成套動作(50分) ①測試要求:考生任選一項器械,按藝術體操規則要求自編成套動作,成套必須包含藝術體操轉體、平衡、跳步、波浪或柔韌4個基本組的動作,并且要結合器械基本技術,以及高拋的難度技術,時間為40秒—50秒,音樂自備。 ②成績評定:成套動作滿分為50分。三名考評員根據考生完成情況獨立評分,三名考評員的平均分為最后得分。 (2)表演性組合(40分) ①測試方法:根據考生自身特點及能力編排具有特色的各種表演性組合,成套動作時間為40秒—50秒,音樂自備。 ②成績評定:成套動作滿分為40分。由三名考評員按評分規則要求進行評分,三名考評員的平均成績為最后得分。 2、舞蹈 (1)舞蹈劇目表演(共50分) ①測試方法:考生自選音樂、服裝、道具、劇目片段進行表演,時間為60—70秒,音樂自備。 ②成績評定:由三名考評員根據考生劇目片段的完成情況(如劇目完成、動作的風格、肢體的控制、考生的表演等)進行評分,三名考評員的平均成績為最后得分。 (2)舞蹈技巧組合展示(共40分) 1、測試方法:考生自編包含柔韌、跳、轉、翻等內容的舞蹈技巧組合進行展示,時間為35秒~45秒,音樂自備。 2、成績評定:成套動作滿分為40分。由三考評員根據技術的難度程度、技術規格及考生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判,三名考評員的平均成績為最后得分。 三、說明 1、服裝要求:藝術體操考生必須穿緊身服裝或藝術體操服;舞蹈考生應穿緊身服或相應的表演服,勿佩戴首飾。 2、自編成套動作所用音樂由考生自備CD盤,并且CD盤上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考試中如發生CD盤音質不清等問題,一律由考生本人負責。 3、器械:按藝術體操規則要求自備標準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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