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美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一、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1.素描
a.考試內容:人像(工具限黑色鉛筆、炭筆、橡皮)
b.考察目的: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能力,對形體的結構、體積、質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表現能力。
c.考試時間: 2小時
d.科目分值: 100分
e.紙張要求: 8開
2.色彩
a.考試內容:靜物(工具限水粉或水彩)
b.考察目的: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色彩感知能力,對形體的色調、體積、質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塑造能力。
c.考試時間: 2小時
d.科目分值: 100分
e.紙張要求: 8開
3.創意基礎
a.考試內容:給定主題創作(不得使用油畫顏料)
b.考察目的: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理解、想象和主題創意表現能力。
c.考試時間: 2小時
d.科目分值: 100分
e.紙張要求: 8開
二、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入場,按要求張貼條形碼并檢查與準考證號是否相符;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2.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2014年攝影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攝影專業的培養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初試(操作技能及面試分值200分)
1)攝影操作技能(100分)
考試內容:室內室外自然光景色拍攝。
考試要求:使用考場提供的Canon 350D/450D相機拍攝,在考務人員安排的區域內,考生利用自然光(不準使用閃光燈)自行選景拍攝,選取壹張照片交到指定的計算機中。
考試時間:10分鐘/人
2)面試(100分)
要求:調看實際拍攝的圖片、考官與學生的對話、學生自我陳述等。
【初試按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確定進入復試名單。】
二、復試(專業考試內容分值200分)
1、基礎知識(筆試,分值100分)
考試內容:
1)攝影基礎知識及作品分析、文化常識(50分)
2)影視基礎知識及作品分析(50分)
考試時間:90分鐘
2、美術基礎(素描,分值100分)
考試說明:以各類物體組成畫面進行單色(用鉛筆)寫生。著重考察考生對事物的觀察能力,對形體的結構、體積、質感的理解能力,以及對藝術感染的表現能力。
考試時間:120分鐘
【初試復試成績相加分,按照總成績排序確定合格名單。】
三、考試注意事項
1、技能考試使用考場提供的Canon 350D/450D相機拍攝。拍攝以后將相機中的圖像選取兩幅交給考務人員輸入到指定的計算機中。
了解考生對攝影技術掌握的程度:數字相機的使用技術、構圖、色彩、影調的掌握程度。
筆試可以參考以下圖書:
《攝影技藝教程》(新一版)潘鋒著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
《影視語言教程》李雅田著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
2、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教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3、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2014年文化產業管理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本專業方向的培養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專業考試流程、內容及分值
1、面試(基本知識面,指定專題評述,即興問答與交流):100分。
面試目的:A、考察考生知識面與綜合素質;B、思維敏捷度;C、口頭表達能力。D、考察學生的潛能。
2、筆試(寫作,創意):100分。
多種文體的文化知識(發散性思維能力)。筆試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根據兩試成績相加總分排序,確定合格名單。】
二、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教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2、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
3、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2014年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的培養特點和專業要求,特制訂招生規程。
一、考試科目和內容要求
1、初試:故事接龍(面試)
五位學生為一組進行面試考試。考官給出一個故事開頭,五個學生輪流進行即興故事編創,每人半分鐘到一分鐘時間,要求接龍的時候要給下一位同學繼續發展故事留有空間。根據現場情況,每位同學輪兩至三次,每組考試時間控制在15—20分鐘。初試不計分,合格進復試。
2、復試:即興話題評述(面試)
考生進入考場后作簡單自我介紹,然后隨機抽取一道題目,題目有關當下政治經濟、文化娛樂、教育民生等熱點話題。考生根據給出的話題和材料即興進行評述,要求有自己的觀點,并能自圓其說。每位考生的考試時間為15分鐘左右。復試滿分為150分,合格進入三試。
3、三試:根據要求編寫故事(筆試)
根據給出的故事開頭或者材料片段編寫一篇故事。題目自擬,字數1500字左右,考試時間120分鐘。三試滿分150分。
(復試和三試成績相加合成總分排序,按招生計劃和規定比例確定合格名單。)
二、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教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15分鐘按自動放棄處理。
2、考生除規定的草稿紙和必需文具外,其余紙張一律不準帶入考場;凡試卷中發現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夾帶紙張,無論是否構成作弊,一律按作弊處理。
3、考生嚴禁在試卷封閉線外書寫自己的名字或作特殊標記,違者酌情扣分直至取消考試資格。
2014年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招生考試規程
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播音主持專業的培養特點和專業要求,特制訂招生規程。
一、考試流程、內容、分值及要求
(一)初試(面試)
1.稿件播讀(100分)
指定稿件播讀。(可短時瀏覽)
2.作品朗誦(100分)
限文學作品(自備),篇幅不宜過長(3分鐘以內),并要求脫稿。(考生同時遞交考官自備稿件的文字打印稿2份)
以上科目除了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和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語言感悟能力和表現能力。兩項共計200分(按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進入二試,但分數不帶入二試)。
(二)復試(面試)
1.即興評論(100分)
當場抽取指定的話題資料(新聞事件、圖片等),稍作準備,然后針對內容發表評論(面對攝像機,限時3分鐘)。
以上科目除了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和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邏輯思維、言語組織和口頭表達能力。此項共計100分。
2.才藝展示(100分)
吹、拉、彈、唱、舞、書、畫等任一特長展示。
主要考查考生的情感、悟性、藝術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等。
兩項共計200分(按人數比例及分數高低進入三試,但分數不帶入三試)。
(三)三試(筆試+面試)
1.書面寫作(100分)
根據提供的文字素材與要求完成作文。(字數500—800字,時限一小時)
2.言語交流(100分)
考生與考官面對面對話。
以上科目除了觀察考生的形象(五官、身材、高度、氣質),以及考查考生的聲音(音量、音質)和語言(普通話、口齒)等基礎條件外,主要考查考生的語文寫作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及綜合素質。此項滿分為200分。
說明:1.初試、復試考生10人一組由專人帶入考場,按要求應試。
2.三試
(1)進入三試的考生,在規定的考場和時間內完成作文考試;
(2)言語交流為單獨面試,考生按順序由專人帶進考場,按要求應試。應試結束,統一由專人帶出考場。
3.第三試成績綜合前兩次表現作為考生專業面試最終成績,以分數由高到低排列名次,確定合格名單。
二、考試注意事項
1.考題及評分細則由本專業提供,交由學校招生考試專業委員會制作并保管。
2.主監考教師在考試前15分鐘到位,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考生若無法按時參加考試,須提前與考務人員協商調整,并服從考務人員的安排,無故缺席按自動放棄處理。
三、考題說明
1. 指定稿件(較規范的稿件,本專業題庫提供)
2. 朗誦作品(自備,限文學作品,并遞交文字稿)
3. 話題資料(本專業提供)
4. 作文命題(本專業提供)
5. 言語交流內容(針對考生具體情況,圍繞本專業相關問題。)
2014年表演專業招生考試規程(影視、話劇表演方向,音樂劇表演方向)
根據2014年招生計劃將招收“影視、話劇表演方向”與“音樂劇表演方向”的二個表演班,為規范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招生計劃與表演專業的培養特點,特制訂本規程。
一.專業考試流程與目的
1. 由于二個方向的表演專業招生考試具有高度的相似性與部分的不同性,考試將進行統一考試,即表演考試,考生志愿的具體選擇主要體現在填寫“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中的勾選——□影視與話劇表演方向,□音樂劇表演方向;考生可單選,即只報考某一表演方向;全選,即意味著考生報考二個方向,同意在最終錄取時可進行表演方向的校方調劑;
2. 表演考試分為初試、復試、三試三個階段,主要考查考生的外部條件、心理素質和基本專業能力——形象、身高、身材比例、嗓音、語音、形體柔韌性、樂感、注意力、觀察力、理解力、想象力、激情與專業能力提升潛質等。運用比較的方法多面、系統地認識考生。
二.專業考試具體流程與內容
1、初試:(面試)
A、朗誦(自備散文、寓言或故事一篇):
朗誦一篇故事、散文或寓言,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B、演唱(自備歌曲二首,無伴奏):
演唱自選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嗓音與演唱能力。
C、形體(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無伴奏)
展示一段舞蹈、武術或體操,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與形體技能。
(初試的三項內容綜合考查,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進復試。)
2、復試:(面試)
A、朗誦(自備或命題)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語言表現能力。
B、演唱(自備兩首不同風格歌曲、無伴奏)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與演唱能力。
C、形體(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無伴奏)
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與形體技能。
D、表演(命題集體小品)
命題表演,考查考生的表演能力。
(復試的四項內容綜合考查,成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進三試。)
3、三試:(面試、錄像)
A、表演(命題小品)
命題表演考試,在復試的基礎上全面考察考生素質。
B、演唱(自備兩首不同風格歌曲、無伴奏)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嗓音條件與演唱能力;
音樂劇表演方向附加“視唱練耳”的考試內容,考查考生的樂感與基本樂理知識。
C、語言表達能力測試(命題)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理解力與語言表現能力。
D、形體(命題)
更進一步考查考生的肢體協調、柔韌、形體技能與適應力。
音樂劇表演方向的考生展示自備的爵士舞,時長不超過二分鐘;
(評委將根據考生表現,給每位考生打出一個總分成績,不分項打分。滿分為100分。)
三.成績確認
1、有藝術專業統考的省,考生初試時出示統考成績,統考成績作為初試的參考分。
2、初試成績不帶入復試、復試成績不帶入三試。
3、根據三試成績與考生報考表演方向的志愿,經全國各考點整體平衡后,將男女生分開排序,從高到低確定二個表演方向的專業合格名單。
四.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老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半小時按自動放棄處理。
2、要求考生一律不許化妝。
3、女生考試時不穿高跟鞋、不穿裙子,不戴美瞳。
4、進入考場前,關閉手機。
2014年表演(時尚表演與推廣方向)招生考試規程
一、考試科目及內容
1、量體(測量考生身高、三圍、體重、肩寬、比例,考生自備泳裝)
2、臺步/節奏(根據音樂展示臺步,測試考生對音樂的節奏感)
3、才藝展示(考生自備舞蹈或樂器等才藝展示,伴奏自備)
二、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前15分鐘,主(監)考老師到位,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考生遲到半小時按自動放棄處理。
2、要求考生考試時自備泳裝、高跟鞋及才藝展示的相關音樂、服裝、道具等。
3、要求考生準備5寸以上頭像照及全身生活照各兩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