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性大學的藝術學科建設機制與評估體系應該如何構建?近日,近百位主管藝術類學科的綜合性大學院(校)長齊聚南京師范大學,就這一研究尚屬空白的課題進行了深入探討。
近年來,我國許多綜合性大學紛紛增設藝術專業,導致綜合性大學不可避免地面臨著兩難的矛盾。“2005年,國家教育部正式頒布‘藝術碩士專業學位(MFA)培養方案’,首批在全國32所高等院校中試行藝術碩士學位教育,成為我國政府和教育界推動藝術學科獨立性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表面上看,藝術類學科的人才培養似乎找到了一條獨立的路,然而相關的學科評估、項目審批、職稱晉升等環節卻還在套用文、理科的通用模式,通常只以理論文字來確定科研成果,而對最具藝術學科特征的實踐類教學與創作成果往往不予認可。”南京師范大學的李向偉教授發表了這樣的看法。
對于如何培養有創造能力的人來進行藝術學科建設,如何完善人才培養教學體系等目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與會專家們提出了“三步走”的構想:首先,在尊重和遵循高校各學科自身規律的前提下,建立起相對多元的學科分類評估標準;其次,從學科分類上確立藝術學獨立自主的學科身份與地位;再次,按照藝術學科自身的規律與特點,論證并構建適合于我國藝術學科發展的評估機制與評估體系。
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曹意強教授告訴記者:“藝術學科發展在中國人文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毋庸諱言。藝術本身的發展有自己獨特的規律。”專家們指出,藝術類學科發展應該充分考慮藝術學科的特征,從更加寬闊的角度和心態去看待它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