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美術、書法三類專業不可兼報
按照規定,凡報考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我省考生均須參加省統考,省統考合格者方可按藝術類考生填報志愿。全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包括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服裝模特類、空乘類、影視表演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和體育舞蹈類等9大類。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至少選擇參加其中一類專業省統考。市招辦有關人士提醒考生,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音樂類、美術類、書法類不可兼報,其余各專業類別之間可同時報考。
體育考試分必考和專項技術兩項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省招生辦統一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未參加體育專業考試或考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填報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
考試項目分必考和專項技術兩種,滿分150分。其中,100米跑、立定跳遠、原地推鉛球為考生必考項目,每項40分;專項技術分田徑、跳遠、鉛球等,每位考生只能在其中選定一項,選定后不得變更,總分30分。
專業考試安排在明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進行。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文化考試與普通類考生辦法相同,考試集中安排在縣(市、區),單獨編排考場。
報考體育院校非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無需參加體育專業考試,報名時間、文化考試、填報志愿與普通類考生相同。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屬院校單獨招生,考生報名時間、辦法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