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試院關于發布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
藝術專業省統考成績的通告
一、發布時間及辦法
我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省統考評卷工作已經結束,考生成績將在
二、發布內容
根據教育部和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文件規定,我省在發布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省統考成績的同時,一并公布專業省統考合格線。
《考生成績通知單》的內容包括考生的考生號、姓名、單科分、總分以及總分在同類型考生(音樂或美術)中的位次。
三、相關提醒
1、藝術類公辦本科、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將在2012年6月底發布高考文化統考成績時一并公布,高職(專科)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將在8月初公布。
2、除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對于報考音樂學(音樂教育)、繪畫(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如院校進行校考,則考生還須先參加專業省統考,且成績達到專業省統考合格線后方可參加院校校考。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可不參加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不受省統考成績合格線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省統考并取得合格成績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執行。
3、考生能否被藝術類專業錄取,與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及排名、文化考試成績及排名、填報志愿情況及所報院校(專業)的錄取規則等多種因素有關。專業省統考達到合格線的考生,并不意味著一定能被藝術類專業錄取,因此,考生不應放棄文化科目的學習。考生必須參加七門必修科目的測試并取得成績,且D級不得超過三門方可填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的考生,不可因專業省統考合格而放棄兩門學業水平選修科目的考試,從而喪失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機會;而專業省統考未達合格線的考生,還可以參加有關院校除上述四類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的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