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試性質
我院赴外省組織的美術術科考試是我院藝術類招生選拔性考試,是屬于普通高考的性質。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科學、嚴謹的考試方法和手段,以達到對考生美術基礎客觀、準確的成績評定的目的,為我院藝術設計類專業招收合格新生提供錄取依據。我校的藝術設計類專業根據考生參加美術術科的考試成績和文化課統考成績,按確定的招生計劃,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因此,美術術科考試應有必要的區分度,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試能力要求
美術術科考試要求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的應用能力。以上六個內容的測試,集中體現在素描、色彩、速寫三門基礎科目的考試中。
三、考試目的和任務
通過素描的考試,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
通過色彩的考試,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能力、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現能力。
通過速寫的考試,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對人物動態(包括人物動態的組合)或人物與環境的整體表現能力,同時注重考生對人物的比例、結構、動態的準確把握,以及畫面的構圖和處理能力。
四、考試內容和形式
(一)素描考試內容和形式
1、 考試內容
① 靜物寫生;
② 石膏頭像寫生;
③ 人物頭像寫生;
④ 根據圖片或相關資料完成素描考試。
2、 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 8開素描紙(考場提供);
② 鉛筆、炭筆、木炭條或炭棒(考生自帶);
③ 畫板或畫夾(考生自帶)。
3、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4、 成績評定與權重
滿分為100分,其中:
構圖 占15%
造型與結構 占35%
深入與刻畫 占25%
表現手段與技法 占25%
(二)色彩考試內容和形式
1、考試內容
① 靜物寫生;
② 人物頭像寫生;
③ 根據圖片或相關資料完成色彩考試;
④ 默寫文字材料描述的內容。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 8開水彩紙(考場提供);
② 水粉顏料或水彩顏料(考生自帶);
③ 畫板或畫夾(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小時
4、成績評定與權重
滿分為100分,其中:
構圖 占15%
色彩關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現技法 占25%
(三)速寫考試內容和形式
1、考試內容
① 人物動態速寫或默寫;
② 人物動態的組合速寫或默寫;
③ 人物與環境的組合速寫或默寫。
2、考試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 8開素描紙(考場提供);
② 鉛筆、炭筆、木炭條或炭棒(考生自帶);
③ 畫板或畫夾(考生自帶)。
3、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30分鐘。
4、成績評定與權重
滿分為50分,其中:
構圖 占15%
人物動態表現 占30%
造型與結構 占30%
表現技法 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