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生源及招生計劃情況劃定美術類專業考試本專科合格分數線,并向各市招辦下發考生考試成績,發放山東省2011年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和山東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專科合格證。各縣市區招考辦于2011年1月30日前將美術類專業合格證發至考生本人。
按規定,報名參加校考的美術類考生,必須取得《山東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沒取得《山東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的美術類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認其考試成績。
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不能通用。省統考成績適用于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績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學校同一專業不可既用校考成績又用省統考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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