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寬大考生和家長及時、正確地領會 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我們特將與考生2011年高考報名、參加 藝術或體育類專業測驗以及特別類型招生有關的問題先行匯編成招生百問的報名部分,并以電子稿情勢下發,以切實行展其對考生的領導作用。
由于教導部及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目前尚未出臺,如教導部和我省2011年有新的招生規定,應以2011年教導部和我省招生文件為準。
1.藝術類招生有哪些專業類型?
答:根據 往年全國各類藝術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況 ,其專業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別:
(1)音樂類:含音樂表演(如聲樂、器樂等)、作曲與作曲理論、音樂學、音樂教導、樂器修造(如提琴制作 、鋼琴調律)等。
(2)美術類:含繪畫(如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雕塑、美術學、美術教導、藝術設計學、書法、藝術設計(如環境設計、裝飾設計等)、攝影(如商業攝影、圖片攝影、消息攝影等)、戲劇舞臺美術設計、動畫、服裝設計與表演等。
(3)舞蹈類: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國古典舞、現代舞、國際舞等)、舞蹈編導、舞蹈學(如舞蹈教導 )等。
(4)廣電、影視、戲劇類:含播音與主持、廣播電視編導、錄音藝術(如錄音工程等)、攝影攝像、影視照明、電視節目制作 、表演(如影視表演、戲曲表演、戲劇表演等)、導演(如影視導演、戲劇導演等)、影視戲劇文學等。
(5)管理類:含公共事業管理(如影視制片管理、藝術管理)等。
(6)公共關系學類:含空中乘務、賓館服務等。
(7)理論類:含編導史論、文藝編導、音樂理論、舞蹈史論、美術史論、藝術設計史論等。
2.藝術類專業招生測驗工作日程如何布置?
答:2011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測驗工作日程大致布置如下:
序號 | 時 間 | 步 驟 |
1 | 2010年11月1-4日 | 考生參加 全省高考報名,同時選擇藝術類專業測驗方向。 |
2 | 2010年11月20-21日 | 參加 音樂類、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網上確認專業測驗信息、網上支付報名測驗費、網上打印專業測驗信息確認表。 |
3 | 2010年12月3-4日 | 參加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南京師范大學報到。 |
4 | 2010年12月5日 | 參加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南京師范大學參加 筆試。 |
5 | 2010年12月6日起頭 | 參加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南京師范大學參加 面試。 |
6 | 2010年12月10-11日 | 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報到,全省共設6個考點院校,考生到報名所在市對應的統考考點報到。 |
7 | 2010年12月12日 | 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報名所在市對應的統考考點測驗。 |
8 | 2011年1月20日前 | 通知考生音樂、美術專業統考成績 ,劃定專業合格 線。 |
9 | 2011年2月1日-3月20日 | 考生查閱有關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或網站信息,遵守教導部、省有關政策和院校規定光陰、地點參加 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測驗 (簡稱校考,下同)。 |
3.藝術類專業的報考條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有必然藝術專長 者均可報考藝術類專業。
4.藝術類專業招生測驗由哪兩個部分組成?
答: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測驗由文化測驗和藝術專業測驗兩部分組成。
5.藝術類專業測驗報名光陰、地點和措施如何?
答:(1)藝術類專業測驗報名光陰、地點與參加 全省高考報名的光陰、地點雷同。
(2) 今年我省在高考報名時,考生同時選擇報考科類,并需要 選報專業測驗方向,其中,“藝術專業全省統考”有美術、音樂兩大類,“藝術專業高校校考”有美術、音樂、舞蹈、編導史論等理論、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空中乘務、表演和其他專業類等9類,考生根據 自己選擇的專業方向,將“√”打在專業方向前的“□”內。
(3)考生確認高考報名信息后,向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辦或中學領取《江蘇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測驗通知書》,考生憑該通知書參加 藝術專業省統考或院校校考。
6.專業測驗執行省統考與院校校考有什么差別?
答: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由省教導測驗院組織,采納統一命題、設點集中測驗、統一評卷(面試評分)的情勢;其成績 實用的領域為應用省統考成績 錄取的院校(專業),以及請求專業省統考和校考成績 “雙合格 ”的院校(專業)。
院校校考由相干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測驗,其成績 原則上只能實用于本校,各院校專業校考成績 不能互相通用。
7.今年我省哪些藝術類專業執行省統考,哪些藝術類專業執行院校校考?
答:執行省統考的藝術類專業有音樂類和美術類,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如與我省統考的專業雷同,可應用我省的專業統考成績 ;本科院校按藝術類招生的專科專業以及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和高職(專科)院校,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雷同,必須 應用我省專業統考成績 。
根據 教導部規定,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可進行專業校考;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和高職(專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統考未涉及的特別專業,需要 校考的,必須 報江蘇省教導測驗院批準后方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測驗,否則其專業測驗成績 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 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處理 。
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為: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沈陽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云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解放軍藝術學院。
根據 教導部規定,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江南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北京印刷學院(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本科專業)、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本科專業)等13所高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招生措施履行。
8.考生報考哪些專業須同時參加 專業校考和省專業統考,且成績 合格 (即“雙合格 ”)?
答: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的各類專業可不受省統考專業合格 線限制,如院校請求考生還須參加 專業省統考且統考成績 合格 的,考生須遵守院校的請求辦理。
根據 教導部、江蘇省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關于印發〈普通高檔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通知》(教高〔1998〕8號)精力,凡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音樂學(音樂教導 )、繪畫(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美術學(美術教導 )、藝術設計專業,院校如進行校考,則考生必須 參加 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 須達到 省統考專業合格 線,才干參加 相干高校藝術類專業的校考、投檔和錄取。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藝術類專業,考生可不參加 我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不受省統考成績 合格 線限制,如院校請求考生還須參加 省統考并取得合格 成績 的,考生須遵守院校的請求履行。
9.2011年我省音樂類、美術類專業測驗統考考點有哪些?考生的測驗地區 如何劃分?
答:我省音樂類專業統考考點設在南京師范大學。
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設六個考點,分辨 承辦有關市考生的美術類專業省統考組織工作。具體如下:
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市、鎮江市
南京師范大學:常州市、連云港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