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如下: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符合所在省二本藝術類出檔條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美術、音樂、舞蹈)、浙江(音樂、舞蹈)、四川(音樂、舞蹈)、甘肅(書法)、廣西(書法)、貴州(書法)、湖南(書法)、山西(書法)的考生采用本省2015年藝術專業統考成績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須取得我校在當地組織的專業加試入圍通知書(如果所在省組織藝術專業聯考,考生還須同時取得省聯考合格證),按我校組織的專業成績,按美術類、書法類、音樂類和舞蹈類分類分別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