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樂山師范學院藝術類專業承認各省統考成績
1、我校體育類與藝術類各專業類別的專業考試成績:我校體育類和藝術類各專業考試成績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準。
2、原則上在體育類與藝術類文化控制分數線分文理科劃線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只招收文科生,在體育類與藝術類文化控制分數線不分文理科劃線的省(直轄市、自治區)文理兼收。
3、體育類與藝術類各專業類別的錄取原則: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美術類專業(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藝術設計、人物形象設計)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上生源省控制線后,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按總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總成績=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美術類專業總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50%)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錄取,總分相同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我校體育類專業(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體育藝術)、音樂學專業、音樂表演專業、舞蹈教育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上生源省控制線后,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錄取,專業成績相同的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進行錄取;體育藝術(專科)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體育舞蹈、健美操、藝術體操項目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