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調整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2015年1月15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發布的《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5】1號)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規定,要求“同一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我校在該文件下發之前,已經公布《浙江理工大學2015年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浙江理工大學2015年表演(時裝表演藝術)專業招生簡章》,現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取消藝術類相關優先錄取的原則,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調整后的錄取原則如下:
一、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區)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根據我校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錄取。
2、考生須達到各省(市、區)組織的美術類統考成績合格且參加我校美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合格(浙江省考生采用專業省統考成績,不需要專業校考)。
3、凡一志愿報考并進檔的考生,對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均上線的,不分文理按綜合分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分”的原則依次擇優錄取。綜合分(滿分750分)計算方法為:(專業總成績折百分制×50%+文化總成績折百分制×50%)×7.5。
4、英語單科高考成績要求60分及以上,中美合作項目專業要求70分及以上(滿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注:美術類成績4月10日左右在我校招生網查詢。
二、時裝表演專業錄取原則:
1、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區)藝術類招生文件有關錄取規定,根據我校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錄取。
2、考生須參加我校表演(時裝表演藝術)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區)同意認可,有服裝表演省級統考的,省級統考須合格。
3、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原則上以各省(市、自治區)劃定的藝術本科文化分數線為確定依據);
4、凡一志愿報考并進檔的考生,按照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校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文化成績高者。
浙江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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