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解放軍藝術學院修訂招生簡章聲明
各位考生、家長:
為適應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形勢,根據上級指示要求,現將2015年解放軍藝術學院招生簡章“相關待遇”部分第二段、第三段內容(《解放軍藝術學院2015年招生簡章》第3頁)修訂如下:
預備軍官學員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準予畢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授予相應學位。預備軍官學員畢業時,如果軍隊文藝專業干部補充需求減少,學院將按照總部下達的畢業學員分配計劃,從畢業學員中擇優選拔分配部隊,未被選拔的畢業生,面向社會自主就業,根據軍隊文職人員崗位補充需要,可以優先競聘軍隊文職人員。
擇優選拔分配部隊的本科預備軍官學員,面向全軍統一分配到各類文化工作崗位或基層部隊工作;擇優選拔分配部隊的中專預備軍官學員定向分配到軍隊大單位工作。
望廣大考生和家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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