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教育部公布《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這也是三年來對該規定的首次修訂。
2010年3月,教育部出臺《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此后,2010年、2011年和2012年高考的招生工作,教育部均要求依據這部規定進行。今年高考終于有了新版招生工作規定,這也是三年來首次修訂高招工作規定。新版規定在2010年版基礎上增加部分細則,更加突出高考的公開和透明。
在招生計劃方面,新規定要求,“高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及其使用原則等向社會公開”,而且“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指名錄取考生”。
同時,今年高考對享受錄取優惠的考生也加大了公示力度,公示信息更加完整。此前,教育部要求各縣級招辦和中學,公示相關考生時只需公示名單。今年新規要求,公布考生姓名、性別、所在中學、享受照顧政策類別、所參加的特殊類型招生測試相應項目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