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藝術統考”和“校考”兩種形式,招生分三個錄取批次,實行順序志愿
核心提示
日前,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我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辦法》明確符合我區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名。藝術考生的文化考試與普通高考相同。其中文科藝術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藝術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考試時間為2013年6月,具體考試時間按教育部通知執行。
考試分“藝術統考”和“校考”
《辦法》明確我區藝術類專業考試分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報考區內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的所有考 生,必須參加我區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且藝術統考成績達到我區藝術統考高職高專合格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其中報考美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其藝術統考總成績還應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 分)方可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校考。
藝術統考分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播音主持、廣播影視編導6類;校考分為區內院校的校考和區外院校組織的校考。區內本科院校招收的藝術統考未涉及專業,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批,其專業考試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區內高職高專院校均應直接使用藝術統考成績錄取,不再組織校考,招收的藝術統考未涉及專業,可認可使用其他學校的校考成績。
區外院校在我區組織校考須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指定的考點進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指定廣西師范大學為美術類、非美術類考點,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為美術類考點。校考時間從2013年1月13日開始,2月底前結束(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考點2月上旬前結束)。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確定校考合格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本校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校考合格證書由招生院校及時寄(送)考生本人。招生院校須于2013 年4月10日前將校考合格考生有關信息通過網站報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批次招生計劃 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分別確定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藝術統考專業合格分數線。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在錄取前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
招生分三個錄取批次進行
在招生錄取方面,我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分三個錄取批次,實行順序志愿。三個錄取批次即本科提前批、本科獨立學院提前批、高職高專提前批。順序志愿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志愿。志愿填報時間為2013年6月中下旬。填報以藝術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院校志愿,考生應藝術統考成績合格;填報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志愿,考生應取得相應院校校考合格證且校考成績經相關院校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否則,填報無效。
文科藝術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文科藝術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理科藝術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理科藝術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的所有專業。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 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等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非藝術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對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校,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在所有學校完成一志愿錄退后,繼續按以上原則投放二志愿考生。高職高專凡是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在藝術統考成績、 文化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投檔比例為1:1.;凡是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文化成績上線、校考成績合格且備案的考生全部投出。
對投出考生,原則上分三種錄取模式,第一種按文化成績錄取;第二種按專業成績(藝術統考或校考成績)錄取;第三種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錄取。
日前,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我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辦法》明確符合我區201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名。藝術考生的文化考試與普通高考相同。其中文科藝術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藝術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考試時間為2013年6月,具體考試時間按教育部通知執行。
考試分“藝術統考”和“校考”
《辦法》明確我區藝術類專業考試分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組織的全區統一考試(以下簡稱“藝術統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兩種形式。報考區內外院校藝術類專業(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的所有考 生,必須參加我區藝術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且藝術統考成績達到我區藝術統考高職高專合格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其中報考美術類本科專業的考生,其藝術統考總成績還應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 分)方可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校考。
藝術統考分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播音主持、廣播影視編導6類;校考分為區內院校的校考和區外院校組織的校考。區內本科院校招收的藝術統考未涉及專業,經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審批,其專業考試可由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區內高職高專院校均應直接使用藝術統考成績錄取,不再組織校考,招收的藝術統考未涉及專業,可認可使用其他學校的校考成績。
區外院校在我區組織校考須在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指定的考點進行。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指定廣西師范大學為美術類、非美術類考點,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為美術類考點。校考時間從2013年1月13日開始,2月底前結束(廣西經貿職業技術學院考點2月上旬前結束)。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確定校考合格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本校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倍。校考合格證書由招生院校及時寄(送)考生本人。招生院校須于2013 年4月10日前將校考合格考生有關信息通過網站報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批次招生計劃 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分別確定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藝術統考專業合格分數線。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在錄取前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
招生分三個錄取批次進行
在招生錄取方面,我區201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分三個錄取批次,實行順序志愿。三個錄取批次即本科提前批、本科獨立學院提前批、高職高專提前批。順序志愿即每個錄取批次設置2個院校志愿,每個院校志愿設置6個專業志愿。志愿填報時間為2013年6月中下旬。填報以藝術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院校志愿,考生應藝術統考成績合格;填報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志愿,考生應取得相應院校校考合格證且校考成績經相關院校向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否則,填報無效。
文科藝術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文科藝術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文史類的所有專業;理科藝術考生除可選報本人獲得資格的理科藝術類所有專業外,還可選報理工類的所有專業。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 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等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非藝術專業,經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對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學校,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在所有學校完成一志愿錄退后,繼續按以上原則投放二志愿考生。高職高專凡是使用我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在藝術統考成績、 文化成績上線的基礎上,按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投檔比例為1:1.;凡是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將文化成績上線、校考成績合格且備案的考生全部投出。
對投出考生,原則上分三種錄取模式,第一種按文化成績錄取;第二種按專業成績(藝術統考或校考成績)錄取;第三種按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