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常住戶口和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均在陜3年以上。
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報名,除符合上述條件中的1至3條外,須有省公安廳簽發的“外僑居留證”。
(二)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在陜常住戶口不滿3年者;
5、高級中等教育學籍在陜不滿3年者。
對考生本人或隨父親(母親)因軍轉安置、工作調動等正常遷轉在陜落戶者,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2006年1月1日前戶口已經遷入者,仍按2005年高考報名條件執行;2006年1月1日(含)后戶口遷入者,按本報名條件執行。
二、體檢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檢查按照《關于做好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
報考軍隊院校(含國防生)的考生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其結論供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時使用。錄取分數線公布后,總分達到軍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再參加軍校招生體檢和面試。
報考空軍、民航飛行員的考生如果兼報其他高等學校,須參加相應的體檢。
體檢工作結束后,縣(區)招辦要將體檢結果及時反饋給考生,以便考生合理選報志愿。
陜西省人民醫院為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體檢的終檢醫院,負責對有異議的體檢結論做出最終裁定。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為主。考生所在學?;騿挝唬]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鄉鎮、街道辦事處)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
對受過違紀處分或依法受過處罰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結果和本人現實表現等翔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2、道德品質惡劣,經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四、考試和評卷
文史、藝術(文)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和文科綜合;理工、體育、藝術(理)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和理科綜合。外語分為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
2006年陜西省對數學和英語科目實行自主命題,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考試大綱,其他科目使用教育部統一命制的試題。省招辦印制試卷、答題卡,市(區)、縣(區)招辦組織考試。
全國統一考試于6月7、8日舉行。各科考試時間如下: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
上 午 | 9∶00—11∶30 | 語 文 | |
下 午 | 15∶00—17∶00 | 數 學 | |
上 午 | 9∶00—11∶30 | 文科綜合 理科綜合 | |
下 午 | 15∶00—17∶00 | 外 語 |
考點必須設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每個考場安排30名考生,按單人單桌編排座位。
體育、藝術類考生必須集中到市政府所在地統一設置考點。
各市、縣(區)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電子監控考場和安裝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實行電子監控和無線電信號屏蔽下的人工監考,錄像資料保存半年。對暫時不能建立電子監控考場的,必須安裝無線電信號屏蔽設備,確??荚嚻陂g所有考場均在屏蔽范圍內。
每科考試均隨機調換監考員,調換辦法由各市(區)招辦制定。
2006年我省高考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省招辦統一組織。考試成績由縣(區)招辦通知考生。不查卷。
五、招生章程
各高等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高等學校(含獨立學院)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注明),層次(本科、高職或??疲?,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學校、公辦或民辦高等學校或獨立學院、高等??茖W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對加分或降低分數要求投檔考生的處理、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等),學費標準,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聯系電話、網址以及其他內容。
高等學校應于5月1日前在本校網站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
六、填報志愿
2006年我省錄取批次設置為提前批次(含本科和??疲⒁慌究啤⒍究?、三批本科和高職(??疲?個批次。填報志愿實行錄取前填報志愿和錄取過程中征集志愿的辦法。
錄取前填報志愿分兩次進行。提前批次、一批本科、二批本科錄取院校志愿在高考結束后、分數公布前的6月9日至6月13日填報;三批本科、高職(??疲┲驹冈诜謹倒己蟮?月4日至7月6日填報。考生根據自己的報考科類,按照《招生考試特刊》公布的學校和專業名稱、代號、錄取批次、招生科類以及學校招生章程等,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錄取前填報的志愿中,提前批次設有“愿錄取到其他院校”服從分配表態欄,其他批次均不設院校服從分配表態欄。
藝術(文)類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專業;體育類、藝術(理)類考生可以兼報理工類專業。文史類、理工類考生不能兼報其他科類的專業。
體育、藝術類專業志愿須填報在提前錄取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報在“提前錄取本科院?!睓趦?;高職(專科)志愿填報在“提前錄取??圃盒!睓趦?。該批次不得兼報文史或理工類志愿,否則為無效志愿。從第一批本科開始可以兼報文史或理工類志愿,兼報志愿填涂在相應批次的志愿欄內。
錄取過程中征集志愿只在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職(專科)4個批次進行,提前錄取批次不征集志愿。錄取過程中,分批次先按照考生錄取前填報的志愿錄取,然后將未錄取滿額的學校和專業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同時通過互聯網發送到各縣(區)招辦公布,由市、縣(區)招辦組織未被錄取的考生填報征集志愿??忌荒茉谙鄳翁顖笪翠浫M額的學校和專業,否則為無效志愿。然后再按征集志愿錄取。征集志愿中一批本科和二批本科設置“愿錄取到其他院校”服從分配表態欄,三批本科和高職(專科)不設院校服從分配表態欄。
七、考生檔案
考生檔案分為兩種。一種是電子檔案,包括考生報名、體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高考成績、報考志愿、誠信記錄等6部分內容。電子檔案是高等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另一種是紙介質檔案,包括中學學籍檔案和報考材料。考生被錄取后,由本人到縣(區)招辦領取紙介質檔案,入學報到時交給招生學校。
八、錄取
錄取新生工作由省招生委員會組織實施。錄取控制分數線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分別按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職(??疲﹦澏āL崆颁浫”究圃盒V熊婈?、公安等院校執行二批本科線,國防生和本碩連讀生錄取執行院校在普通本科錄取的批次分數線。提前錄取??瓶刂品謹稻€從二批本科分數線下延20分。體育、藝術類專業錄取單獨劃線。
錄取新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招生學校一般應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高等學校必須按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則錄取新生。
高等學校招生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錄取工作。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參加體檢、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符合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由學校自行確定,同時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辦組織實施向學校投放合格生源電子檔案,并監督學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
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要按照省招辦規定的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各環節的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周轉和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對超過時間未按要求完成相關環節工作的高等學校,省招辦將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學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書面通知學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
未經教育部批準,高等學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不應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限制其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語種。
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學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高考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由招生學校決定是否錄取: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及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3、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4、高中階段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
5、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招生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降低10分投檔,由學校決定是否錄取:
1、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2、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20分投檔。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同一考生如果符合多項照顧條件,只取其中照顧分值最大的一項。
享受錄取照顧政策的特殊考生,要交驗相關原始證書,同時填寫《2006年陜西省普通高考特殊考生證明表》,并經有關部門審查。少數民族考生不需填寫此表,但必須經縣(區)招辦審查其戶口本和身份證確認。各縣(區)招辦要嚴格審查特殊考生資格并進行公示,發現問題及時查處。特殊考生名單將在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上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享受錄取照顧政策。
高等學校根據省招辦核準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并加蓋本校公章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不得轉交給其他任何人。
高等學校應向考生提供咨詢、申訴渠道,并將錄取結果向社會公示。對屬于考生個人信息及錄取過程中需要保密的內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并按高等學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辦理入學報到手續。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報到時須交驗準考證、錄取通知書、本人的紙介質檔案和有關材料。各高等學校要認真做好新生資格審查和檔案接收工作。對不符合條件或有違規行為的新生,要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告省招辦。
九、定向就業招生
有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應加強宣傳工作,對定向生的就業去向、獎學金設置、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等要求應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定向就業招生面向全省所有考生,與非定向就業招生安排在同一批次,同時投檔錄取。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由省招辦補充投檔,高等學校根據考生定向就業志愿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則就地轉為非定向就業計劃執行。
考生填報定向就業招生志愿并錄取為定向就業生,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等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高等學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新生,可取消其錄取資格。
定向就業單位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均不得參與高等學校定向就業招生錄取工作。高等學校及定向就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向考生收取國家政策規定范圍以外的任何費用。
十、特殊形式招生
藝術類專業招生按照《關于做好200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執行。體育類專業招生按照《關于做好2006年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執行。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按照《關于印發2006年陜西省高等職業教育單獨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執行。公安院校、軍隊院校和國防生招生辦法另行通知。部分高等學校單獨考試錄取、自主選拔錄取試點和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和民族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招生,以及高等學校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和臺灣省學生,空軍和民航飛行學院招收飛行員等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備案工作于6月14日至6月16日進行,其他單獨考試錄取備案工作須于5月20日前結束。
現役軍人報考高等學校,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招生經費
考生須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
十二、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積極推進陽光工程制度化
各市、縣(區)招辦,各高等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完善規章制度,科學管理,建立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要積極推進陽光工程制度化,完善報名、考試、招生計劃、填報志愿、錄取等各環節公開透明的工作機制和體系,細化、實化信息公開的基本內容和要求。要進一步強化依法治招、從嚴治招意識,綜合治理招生考試環境,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要建立應急反應機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時間報告制度。一旦發生試題失(泄)密等影響全國高考工作的重大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直報省招辦,同時報告當地招生委員會,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把風險和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要加大招生工作的宣傳力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方案,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對違反招生紀律的部門、工作人員和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