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對廣受關注的“異地高考”問題,明確規定各地必須在今年年底前出臺相關方案,并要求京滬等地嚴防可能衍生的“高考移民”現象。
既要開放“異地高考”,同時又要打擊“高考移民”。如此一手放、一手抓,其實正好把當代中國高等教育招生體制最矛盾的一面展現了出來。從 1999年的高校擴招開始,中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從6%上升到了27%。高等教育過度擴張,導致文憑貶值,僅僅上大學已不再足夠,還必須進入所謂的名校。眾所周知,中國高校所獲得的資源并不均衡,例如“985工程”及“211工程”便是兩個專門為推動建設“世界名校”而設的撥款渠道。在全國高校生均年支出不過五六千元的當下,這些高校的生均年支出全部過萬,部分甚至以十萬元計,其學位自然含金量更高,畢業生當然是就業市場中的搶手貨。
然而,這些“名校”在30幾個省市自治區中如何分布?以“985工程”學校為例,全國一共39家,京滬兩市共占了10家。京滬兩市戶籍人口共 2700萬,僅占全國13億人口的2%,但占有的最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卻超過25%。在教育經費多渠道籌措政策之下,這些名校同時也向駐地政府要經費,順理成章地招生就得向地方傾斜。京滬兩地政府財雄勢大,給的錢多了,分到的名額也就越來越多,長期下來就形成了京滬考生不僅更容易考進大學,而且能更輕易踏入名校的“歷史遺留問題”。因此,對其他省市區考生而言,京滬考生是高考的“特惠階層”。“異地高考”如果只是借考———在京滬參加高考,但參加戶籍地錄取,什么爭議都不會有;“異地高考”之所以有爭議,就是因為非戶籍考生要求成為“特惠階層”的一員———不但在京滬參加高考,還要和戶籍考生一起分享招生名額。只是,站在全國其他省市區考生的角度來看,這些非戶籍考生即便進入“特惠階層”,也未改變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基本格局,改變的只是他們自己的命運而己。
有教育部官員相當坦誠地說過,解決“異地高考”問題,必須在增進非戶籍考生公平權利的同時,確保戶籍考生的利益不受損。坦率地講,在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分配已經如此不均的當下,這實在是個兩難。舉例說,同樣分數之下,北京考生考進北大的機會已經是很多省市區考生的百倍以上,如果允許非戶籍考生也來分享北京的招生名額,又要保證北京戶籍考生的利益不受損,豈非要北大進一步增加本來已經太多的北京招生名額?站在其他省市區考生的角度看,這顯然有失公平 ——— 對全國考生的公平。(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網)
然而,《意見》對“異地高考”面對的這一兩難的解決辦法,恰恰就是:“對符合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凈流入數量較大的省份,教育部、發展改革委采取適當增加高校招生計劃等措施,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京滬兩市外地戶籍人口比例較大,未來合乎資格參加“異地高考”的考生有可能相當于本地考生的總數。若按此原則辦,豈非北大、清華、復旦等名校還得在北京和上海增加一倍名額?倘若總招生數不變,這些名額要從何處分流而來?當然只能是削減其他省市區的名額。
“異地高考”是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一部分,而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方向應該是改變資源分配不均的現狀,而非僅僅是部分擴大“特惠階層”。實現絕對公平的最佳途徑便是全國一張卷考試,統一劃線招生,如此異地高考和高考移民的問題將不復存在,誠然,這種理想狀態在當前的制度安排下無法一蹴而就,但至少可以先在主要由中央財政支持的高校中推行。至于各地因經濟發展程度不同導致的高等教育資源差異,則可以通過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的手段逐步邁向平衡。(作者系中山大學政務學院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