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報考美術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美術類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者,方可填報我校的美術類專業。
2、美術類的專業考試形式:
a.藝術設計專業,浙江省考生參加浙江省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的美術類聯考,外省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
b.美術學專業,所有考生均參加我校組織的美術專業考試。
3、美術類專業的計分和錄取方法:
a.藝術設計專業,高考成績要求達到考生所在省的普通本科院校錄取最低控制線(二本線),按美術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b.美術學專業,高考成績要求達到考生所在省美術類本科控制線,英語單科不低于70分,按高考成績占40%、美術專業成績占60%,折算成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