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了做好山東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學生,根據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教學廳[2005]14號印發)精神,結合我省的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考生必須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普通高中及中等藝術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
符合上述條件的在職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報考。軍隊戰士經大軍區級政治部批準,可以報考。
(二)報名時間
1月9日至10日
(三)報名辦法
應屆高中畢業生持縣(市、區)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審查蓋章的學校介紹信、身份證;應屆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畢業生持新生錄取簡明登記表、學校介紹信、身份證;社會青年持街道(鄉、鎮)介紹信、在職職工持單位介紹信,同時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報名,并填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卡》。
年齡不滿16周歲的可用戶口簿代替身份證。
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要求進行信息采集并辦理《山東省2006年藝術類專業測試報考證》(簡稱《報考證》)。《報考證》加蓋公章并塑封。考生報名信息于1月20日之前上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計劃信息科。
考生持身份證、《報考證》參加藝術類專業測試。兩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測試。
二、科類
2006年我省藝術類專業分為藝術文、藝術理兩類。省內院校兼收藝術文、藝術理的專業,要按藝術文、藝術理編兩個專業代號,分別列招生計劃。科類代碼分別為藝術文3,藝術理7。
三、專業考試、評卷
(一)省外院校 。
1.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測試由招生院校組織實施。凡要求在我省進行專業測試的院校須經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同意,測試內容及測試時間由招生院校與有關市招生辦公室商定,但須安排在2006年2月8日至2006年3月5日期間內。每個院校最多選擇兩個統設考點各進行一次專業測試。凡未經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同意在山東境內進行的專業測試,我省一律不承認其專業測試成績。
2.為規范對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管理,維護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的嚴肅性,更好地為招生院校和廣大藝術考生服務,2006年我省繼續在濟南市、青島市、煙臺市、濰坊市、濟寧市、臨沂市統一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測試考點。測試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領導,考點所在市招生辦公室具體承辦。為規范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測試工作,我們研究制定了((2006年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在山東境內進行專業測試管理辦法》,各承辦市要認真學習貫徹,加強管理,把專業測試與文化考試同樣對待,嚴肅考風考紀,嚴格考試程序。測試期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安排檢查組進行檢查。
3.對省外院校來我省組織藝術類專業測試實行網絡管理。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給各院校的密鑰文件(即密碼)作為招生院校的身份認定,沒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給的密鑰不能在我省組織專業測試。各院校要注意保密,不得外傳,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擔。報送測試信息、報名、安排考場、打印院校準考證一律使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開發的程序軟件。學校測試結束后,承辦市將各校考生信息交招生院校。
4.在我省考點組織專業測試的院校,要按教育部的規定向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交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要和有關市招生辦公室簽訂專業測試協議書,協議的內容要具體,責任要明確;要派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廉潔自律的教師來我省考點主持測試工作;派來我省簽訂協議、主持測試的工作人員要攜帶學校招生辦公室的介紹信、身份證、工作證及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發給的密鑰;凡委托非本校人員來我省簽訂協議或主持測試的,一律不予接待。
5.省外專科(高職)院校,承認本科院校和省內專科(高職)院校的專業測試成績。原則上不安排省外專科(高職)院校來我省進行專業測試,個別無法和本科院校及省內專科(高職)院校對應的專業,必須經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方可進行專業測試;教育部亮牌通報和往年有不良表現的院校,我省將限制招生;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正式批復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不得面向我省考生組織專業測試。
(二)省內院校
1.省內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測試及評卷由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組織實施。
2.藝術類專業測試時間:本科院校2月8日至3月5日,專科院校3月6日至3月15日。各校的測試時間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自行確定。
既招本科層次又招專科層次的院校,其專科層次的專業測試可隨同本科層次的專業測試一并進行。
3.使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制的程序軟件進行報名和考試。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考生報名結束后在網絡上上傳全省考生的基本信息。各校可通過密碼下載考生基本信息。
為使考試及評卷公正、公平,各院校要從省外院校或省內其他院校聘請考評員,或院校之間交換評卷。
(三)(2006年山東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測試指南》是考生在我省境內參加專業測試的指導性資料。在我省境外參加專業測試的,向招生院校咨詢。
(四)各招生院校及省統設考點在藝術類專業測試期間,要制定安全保衛工作預案,并積極聯系當地的公安部門,爭取支持,加強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測試工作的順利進行;報名和測試地點要安排在交通方便、易于維持秩序、易于人員疏散的地方。
(五)評卷結束后,省內院校要將考生分專業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招生計劃數,本科按1:4、專科按1:5的比例確定專業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并發放(2006年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證》(簡稱《合格證》),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省外院校要按教育部的要求,嚴格控制合格考生數量。各校要在《合格證》中明確注明專業成績和名次,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4月6日前收到《合格證》。
招生院校要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提供的《山東省200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測試合格考生成績數據庫結構》(以下簡稱《數據庫結構》),分專業將合格考生的相關項目錄入后,省外院校于4月15日前,省內院校于3月30日前以WEB方式網上報送考生專業成績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計劃信息科(網址、密碼等另行通知),同時通過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
各招生院校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送的合格考生數據庫,必須按《數據庫結構》的要求,完整填寫全部字段。否則,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拒絕接收。
(六)專業測試結束后,各承辦市招生辦公室和各省內招生院校,要將測試數據(包括院校名單及各專業報名人數、測試人數、院校測試合計考生數)和《山東省2006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測試考場記錄表》,以文本和電子方式分別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二科及招生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