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戲劇學院調整2015年藝術類部分專業錄取辦法的通知
緊急公告關于調整上海戲劇學院2015年本科招生部分專業錄取辦法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2015年1月15日下達的《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5〕1號)文件中“同一高校同一藝術類專業應采用同一種錄取辦法”的要求,經學校研究決定,我校對于2015年1月9日公布的《2015年上海戲劇學院本科招生簡章》中的部分專業錄取辦法做如下調整:
一、表演(戲劇影視)、表演(音樂劇)、表演(木偶)、表演(京劇)、表演(戲曲音樂)、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學校劃定的最低高考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其中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導演(戲曲)、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語文科目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
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戲劇戲曲音樂設計與制作)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20%加專業成績后的綜合分擇優錄取。
三、所有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市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次分數線者優先錄取。
四、其他專業錄取辦法不變。
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錄取工作按2015年1月30日公布的《2015年上海戲劇學院本科招生簡章》執行。
特此通告。
上海戲劇學院招生與就業辦公室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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