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教育考試院三批B院校二次征集志愿注意事項:
1.
2.已經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申請填報征集志愿。
3.參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類別進行填報,藝術類考生不得兼報普通類專業,即:美術類、音樂類考生只可單報美術類、音樂類院校專業或單報普通類院校普通專業。
4.參加征集志愿并填報文科類、理科類院校(專業)的考生,每人可填報3所院校志愿;參加征集志愿并填報美術類、音樂類院校(專業)的考生,每人可填報2所院校志愿。每個院校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和一個專業服從志愿。
5.征集志愿時,考生預先填好《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該表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的網頁上下載。
6.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依照事先填好的《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錄入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
7.考生提交已填報的志愿后,網上征集志愿系統將進行數據邏輯校驗,如果出現紅色的警告字符,請考生仔細核對院校代碼與專業代碼后進行修改,直至正確為止。
8.考生在網上填報志愿并保存后,如未點擊“志愿確認”,則可在填報志愿截止時間前多次上網修改自己填報的志愿。考生確定不再進行志愿修改時,必須點擊“志愿確認”。未在網上確認的志愿無效。已在網上確認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檔時,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征集志愿數據為準。當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確認”,報名點方能在網上進行志愿表的打印。各報名點應在填報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確認,且必須讓考生本人在“2014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網上確認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簽名。
9.各市在網上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由各中學(報名點)統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給考生簽名,考生簽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檔案。
10.考生要對自己填報志愿的準確性負責。考生網上填報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11.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的,則被視為放棄填報志愿。
12.各市、縣(區)招生考試機構為保證考生志愿信息及時準確地錄入,不得通過代理服務器上網。
13.各級考試機構在征集志愿過程中,若出現問題請及時與省教育考試院聯系。
高招處值班電話:020-38627924,38627819(傳真)
信息處值班電話:020-38627927,38627947(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