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藝術設計專業
1. 專業成績“全國排名前35”及“保留2010年專業成績”者:語文和外語均不低于90分,文化課總成績不低于420分;
2. 其他入圍者:
⑴語文和外語均不低于90分(150分制),文化課總成績不低于420分;
⑵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相加后的綜合成績最低線:北京市1039分,廣東省1072分,其他省1070.5分。
符合上述條件者即予錄取。
二、造型藝術專業
1. 語文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語不低于70分(150分制),文化課總成績不低于370分;
2. 專業課成績最低線:
北京市500分(專業成績并列500分者,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495分);
河北省587.5分(專業成績并列587.5分者,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466分);
其他省562.5分(專業成績并列562.5分者,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577分)。
符合上述條件者即予錄取。
三、藝術史論專業
文化課總成績須達到戶口所在省(市)文史類本科一批線,按照文化課折算成績(文化成績÷所在省文史類本科一批線×100)排序擇優錄取。
文化課折算成績最低線:重慶市109.93,其它各省109.04。
符合上述條件者即予錄取。
文化課成績各省最低線:北京606,天津599,浙江634,重慶620,河南624,山東629,廣東636,陜西593,上海518,江蘇374(歷史等兩門選修測試科目均要求達到A)。
四、各專業方向錄取原則
對于“藝術設計”和“造型藝術”招生專業達到錄取標準的考生,我院還將根據考生選報的專業方向志愿,按照專業總分進行排序錄取到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時優先滿足第一志愿,若考生不能被第一志愿錄取,則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進行排序錄取。三個志愿均不能被錄取且服從調配的,將在本招生專業內進行調配;如不服從調配,將不予錄取。
清華大學美術學院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