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及《四川美術學院2013年招生章程》的規定進行,具體錄取原則如下: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情況下,我校根據考生專業課成績、文化課成績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1)造型類、設計類專業:在外語單科成績、文化課成績總分和專業課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按綜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書法、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外語單科成績、文化課成績總分和專業課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根據各省報考該專業的情況按文化成績排名,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3)理論類專業:在外語單科成績和文化課成績總分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造型類、設計類專業的考生,專業課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成績三科總分達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550分以上(滿分按750分計),我校將適當降低外語單科要求,優先錄取,錄取專業根據專業成績和綜合分確定。
鄭重提醒:我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教育部及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未委托和不接受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希望考生和家長提高警惕,不能輕信任何人員的許諾。如發現有任何違規行為及時向公安部門或我校紀委辦公室舉報,紀委辦公室舉報電話02365921038。
四川美術學院2013年招生普通本科專業分數線表
注:綜合加權分數計算方法:文化課總分÷7.5×30%+專業課總分÷3×70%=錄取加權總分;江蘇省綜合加權分計算方法:文化課總分÷4.4×30%+專業課總分÷3×70%=錄取加權總分;云南省綜合加權分計算方法:文化課總分÷7.72×30%+專業課總分÷3×70%=錄取加權總分;新疆綜合加權分計算方法:文化課總分÷4.5×30%+專業課總分÷3×70%=錄取加權總分。錄取結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