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師范大學2021年河北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線
專業名稱 | 科類 | 計劃數 | 最低分 |
美術學類 | 美術統考 | 152 | 554.663 |
設計學類 | 美術統考 | 158 | 555.463 |
書法學 | 校考 | 20 | 584.633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校考 | 26 | 516.239 |
廣播電視編導 | 校考 | 70 | 503.025 |
舞蹈表演 | 舞蹈統考 | 25 | 526.875 |
音樂與舞蹈學類[大管] | 器樂統考 | 1 | 467.468 |
音樂與舞蹈學類[大提琴] | 器樂統考 | 2 | 456.379 |
音樂與舞蹈學類[單簧管] | 器樂統考 | 2 | 446.546 |
音樂與舞蹈學類[低音提琴(貝司)] | 器樂統考 | 2 | 436.388 |
音樂與舞蹈學類[二胡] | 器樂統考 | 2 | 508.204 |
音樂與舞蹈學類[鋼琴] | 器樂統考 | 32 | 455.708 |
音樂與舞蹈學類[古箏] | 器樂統考 | 2 | 522.863 |
音樂與舞蹈學類[民族打擊樂(排鼓|堂鼓等)] | 器樂統考 | 2 | 470.588 |
音樂與舞蹈學類[琵琶] | 器樂統考 | 2 | 470.846 |
音樂與舞蹈學類[聲樂] | 聲樂統考 | 40 | 541.133 |
音樂與舞蹈學類[笙] | 器樂統考 | 2 | 474.604 |
音樂與舞蹈學類[手風琴] | 器樂統考 | 3 | 467.779 |
音樂與舞蹈學類[雙簧管] | 器樂統考 | 1 | 434.741 |
音樂與舞蹈學類[嗩吶] | 器樂統考 | 1 | 451.725 |
音樂與舞蹈學類[小號] | 器樂統考 | 1 | 432.791 |
音樂與舞蹈學類[小提琴] | 器樂統考 | 4 | 407.434 |
音樂與舞蹈學類[揚琴] | 器樂統考 | 1 | 478.534 |
音樂與舞蹈學類[圓號] | 器樂統考 | 1 | 426.034 |
音樂與舞蹈學類[長笛] | 器樂統考 | 1 | 454.879 |
音樂與舞蹈學類[長號] | 器樂統考 | 1 | 445.5 |
音樂與舞蹈學類[竹笛] | 器樂統考 | 2 | 510.225 |
河北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音樂與舞蹈學類、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不含體育舞蹈]、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書法學、音樂教育專業(專科)專業
認可河北省相應類別統考或聯考成績,并認可各專業類別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專業成績、高考語文、高考數學、高考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2)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校企合作]、舞蹈表演[招體育舞蹈考生]專業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校企合作]專業使用校考成績,認可河北省該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的校考合格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成績、高考語文、高考數學、高考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舞蹈表演[招體育舞蹈考生]專業使用校考成績,認可河北省該專業的投檔規則。對進檔的校考合格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專業成績、高考語文、高考數學、高考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河北師范大學2021年省外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線(暫未公布)
省外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音樂與舞蹈學類、舞蹈表演[招舞蹈考生,不含體育舞蹈]、美術學類、設計學類、體育教育專業
我校認可相應省份統考或聯考成績,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專業成績、高考語文、高考數學、高考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2)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在福建、河南招生,我校認可相應省份編導類統考或聯考成績,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專業成績、高考語文、高考數學、高考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在山西招生,我校認可山西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成績;在內蒙古招生,我校認可內蒙古藝術學院測試成績,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專業成績、高考語文、高考數學、高考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3)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在山東省、山西省、甘肅省招生,我校認可相應省份該類專業的統考或聯考成績和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成績、高考語文、高考數學、高考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