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學院2018年藝術類錄取分數線
藝術(美術)類本科分數統計

藝術(非美術)類本科分數統計

備注:
1、美術類專業我校承認并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原則是在文化課總分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和美術統考本科合格的基礎上,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對進檔學生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總分+美術統考總分)×50%,在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取美術統考總分高的考生。對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省里規定的原則錄取(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山東省、天津市按省規定折算后投檔成績錄取)。
2、非美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是在文化課總分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專業加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取文化課成績高的學生。對于使用省市統考成績的省市,按照省里的規定的原則錄取。
3、統計分數均為不含加分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