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我校上海地區第一志愿錄取工作已基本結束。現將2007年我校在上海地區第一志愿錄取最低控制線(排名)公布如下,請考生對照查詢。
考生也可撥打聲訊電話查詢詳細錄取結果。固定電話撥打16862307;手機用戶撥打12590123。
科類 | 文科 | 理科 | 備注 |
雕塑1 | 183.8 | 228 | 按專業大類(純美術類),根據美術統考成績(專業分)統一排名,再根據專業志愿分配(調劑)錄取。 |
雕塑2 | 237 | ||
繪畫 | 296 | 279 | |
藝術設計 (視覺傳達等) | 590.56 | 584.44 | 按照高考文化分與美術統考分各占50%的比重合成總分(綜合分),根據專業大類(設計類)統一排名,再根據專業志愿分配(調劑)錄取。 |
藝術設計 (產品設計等) | 745.04 | 636.88 | |
藝術設計 (服裝設計等) | 566.52 | 645.56 | |
動畫 | 622.04 | 760.68 | |
攝影 | 621.68 | 687.2 | |
藝術設計 (時尚傳播) | 377 | 397 | 按照高考文化成績(文化分)排名錄取。 |
廣播電視編導 | 525.5 | 551.5 | 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加上編導統考成績合成總分排名錄取。 |
表演(影視表演) | 至專業考試排名第53名(男生)、第52名(女生)。 | 按照專業考試排名次序,分男女分別排名錄取。 | |
表演(模特) | 至專業考試排名第30名 | 按照專業排名次序錄取。 |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至專業考試排名第30名。 | 按照專業排名次序錄取。 | |
注: 1.藝術設計類綜合分算分辦法:綜合分=美術統考分*1.4+文化分 2.根據錄取規則是否相同劃分專業大類,專業大類之間如沒有錄滿則可另行調劑錄取,專業調劑后根據新專業類別的錄取規則重新計算排名分數。 3.英語小分及專業考試要求等詳細錄取規則見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