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同意在我省內設立校考的院校,校考時間原則上應安排在2016年1月15日-3月15日進行。校考院校接收和組織校考時應告知考生必須參加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且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參加全國文化課統一考試達到相應分數線的考生方可按藝術類考生填報志愿,專業省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績才有效。
校考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確定專業合格名單,合格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校考院校應在4月15日前將校考《專業合格證》(含專業成績)寄發給考生本人。
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接受省外院校在豫設立校考考點的學校如下表:
考點名稱 | 地 址 | 聯系電話 |
中原工學院(北校區) | 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 | 0371-67698700 |
鄭州市106中學 | 鄭州市中原東路124號 | 0371-68354159 |
鄭州市106中學(鄭東新區校區) | 鄭州市東風南路與正光路交叉口東北角 | 0371-65893878 |
鄭州市24中學 | 鄭州市建設西路109號 | 0371-67658364 |
河南藝術職業學院(文化路校區) | 鄭州市文化路79號 | 0371-6373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