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錄取檔次說明
(一)“正取”表示專業成績達到我院正式錄取標準,若文化成績、體檢、政審等符合入學標準且填報我院為第一志愿,我院將按有關程序進行錄取(音樂學系、藝術管理系除外)。
音樂學系、藝術管理系的“正取”表示“專業合格”,我院按如下原則進行錄取:
1.音樂學系,按綜合分擇優錄取;
2.藝術管理系(社會音樂管理),按綜合分擇優錄取;
3.藝術管理系(藝術管理),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文科類或理科類二本A線后,按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二)“備取”表示候補,若“正取”考生因某種原因未被錄取,則從“備取”考生中擇優錄取。
(三)“不合格”表示專業成績未達到我院錄取標準,我院不考慮錄取,請考生選報其他院校。
二、音樂教育系(廣東省)資格線
(一)“正取”表示專業成績達到我院正式錄取標準,若文化成績、體檢、政審等符合入學標準且填報我院為第一志愿,我院將按有關程序進行錄取(音樂學系、藝術管理系除外)。
音樂學系、藝術管理系的“正取”表示“專業合格”,我院按如下原則進行錄取:
1.音樂學系,按綜合分擇優錄取;
2.藝術管理系(社會音樂管理),按綜合分擇優錄取;
3.藝術管理系(藝術管理),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文科類或理科類二本A線后,按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二)“備取”表示候補,若“正取”考生因某種原因未被錄取,則從“備取”考生中擇優錄取。
(三)“不合格”表示專業成績未達到我院錄取標準,我院不考慮錄取,請考生選報其他院校。
二、音樂教育系(廣東省)資格線
音樂教育系(音樂教育)的廣東省考生,視唱練耳、樂理、聲樂、鋼琴均需達到60分資格線;音樂教育系(學前音樂教育)的廣東省考生,視唱練耳、樂理、聲樂、鋼琴均需達到50分資格線。
音樂教育系非廣東省考生,以《成績通知書》公布的錄取檔次為準。
三、藝術管理系(藝術管理)的免考說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無需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可直接填報我院志愿:
(一)參加2010年北京大學或清華大學組織的藝術特長生考試(即藝術冬令營),并獲得聲樂類或器樂類(含鋼琴)二級以上(含二級)證書的考生;
(二)參加2010年廣東省普通高考音樂術科統考且主考項成績達到70分的考生。
符合條件的考生無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即視為“專業合格”,可填報我院藝術管理系(藝術管理)志愿,按前款規定的原則進行錄取。
音樂教育系非廣東省考生,以《成績通知書》公布的錄取檔次為準。
三、藝術管理系(藝術管理)的免考說明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無需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可直接填報我院志愿:
(一)參加2010年北京大學或清華大學組織的藝術特長生考試(即藝術冬令營),并獲得聲樂類或器樂類(含鋼琴)二級以上(含二級)證書的考生;
(二)參加2010年廣東省普通高考音樂術科統考且主考項成績達到70分的考生。
符合條件的考生無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課考試即視為“專業合格”,可填報我院藝術管理系(藝術管理)志愿,按前款規定的原則進行錄取。
四、其他說明
其他考生均以《成績通知書》公布的錄取檔次為準。各專業具體要求、資格線及綜合分計算方法等細則,考生可查閱我院《招生章程》或招生辦信息網公布的相關信息。
其他考生均以《成績通知書》公布的錄取檔次為準。各專業具體要求、資格線及綜合分計算方法等細則,考生可查閱我院《招生章程》或招生辦信息網公布的相關信息。
星海音樂學院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