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記者從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獲悉,江西省公布了2013年美術類及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藝考大綱”)。
大綱對考試科目、評分標準、考試內容及要求等都作了具體說明。其中美術統考需考速寫、素描和色彩3個科目,每個科目評分標準分為5檔,滿分均為100分總分300分;音樂統考分為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體育表演等6個專業,各專業考試科目與計分標準各不相同。
據了解,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美術統考)是面向全省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美術類專業的考生組織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全國普通高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美術統考測試考生的藝術修養、審美能力、觀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現能力和技法運用能力。
根據安排,美術統考共3個考試科目,分別是速寫、素描、色彩,每科100分,滿分300分。自去年起,江西省美術統考在評分標準上細分為5檔,分別是:90-100分、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另外,江西省2013年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音樂統考”)分為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體育表演(分體育舞蹈和健美操2個方向)、戲劇表演、廣播電視編導六個專業。各專業考試科目及計分標準現已確定。
其中音樂學專業:專業考試成績占60%,《視唱、模唱》成績和《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占40%。需要注意的是,音樂學在聲樂、器樂二科中以得分最高的一科為專業考試成績,另一科成績按加考科目成績計入專業考試成績。加考科目成績加分辦法:120分為及格成績,計2分,在此基礎上每增加2分計 0.2分計入專業考試成績,未獲得120分的不計算加分成績。
音樂表演專業,專業考試成績占70%,《視唱、模唱》成績和《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占30%;舞蹈專業,專業考試成績占80%,《視唱、模唱》成績和《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占20%。
體育表演專業,體育舞蹈方向,基本形態占10%,綜合素質占30%,專項技術(可以為單、雙人組合自編成套動作)為60%;健美操方向,基本形態占10%,基本素質占25%,專項技術占25%,成套動作占40%;戲劇表演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自備稿件朗誦占35%,即興主持占45%,形象與氣質占20%;空中乘務,自備稿件朗誦占35%,即興評述占45%,形象與氣質占20%,這三項總分乘以60%,再加上泳裝展示成績的40%,即為考生成績;服裝表演,自備稿件朗誦占35%,即興評述占45%,形象與氣質占20%;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筆試占75%,面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