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綱》對各科目測試目標有詳細闡述,素描,考查考生對形體的比例、透視、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認識、理解和表現能力;色彩,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知能力、認識能力、色彩關系及色調的把握能力和色彩技法的運用能力;速寫,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對人物的比例、透視、結構的把握能力,對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組合、人物與環境組合的表現能力以及速寫技法的運用能力。
素描和色彩的考試時間均為180分鐘,滿分為100分;速寫考試時間為30分鐘,滿分為100分。
《大綱》對各科目考試范圍、考試形式、考試用具、評分細則有詳細規定,并提供樣卷供考生參考,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上查詢,據此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