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2011年高考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今年的高考具體形式是怎樣的?相關考試時間是如何安排的?這些都是廣大家長和考生關心的問題。記者7日從省招辦了解到,我省今年普高招生實施細則已出臺,對有關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
全省設33個考區
全省設33個考區,其中西寧市有7個(大通、湟中、湟源縣,城西、城中、城東、城北);由省招辦統一編排考場、打印準考證和考場考生座位照片對照單。每考場30人。每科開考后,監考員對考生本人及其準考證、身份證、考場考生座位與照片對照單進行對照;嚴禁考生穿校服進入考場;監考員由小學、初中教師擔任,嚴禁高中教師參與(含考務輔助崗位)。高考期間禁止高中教師進入考點。
在高考試卷存放和考試期間,網上視頻指揮、考場巡查監控系統將全面覆蓋,對試卷存放、分發、回收以及考試實施過程和每個考場、監考員、考生情況實時監控和錄像。考試期間,開通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在考場中使用電子狗、隱形耳機、耳麥、考試專用金屬探測器等儀器;無線電管理部門流動監測車對可疑信號實施監測和壓制,防止利用無線傳送設備作弊和有組織的團伙作弊。
考試仍采取3+X形式
考試形式:3(語文、數學、外語)+X(文/理科綜合)。
文史類(含藝術文、體育文):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合卷);理工類(含藝術理、體育理):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合卷)。使用教育部統一命題,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各150分,文/理科綜合滿分各300分。
外語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外語專業志愿的上線考生,要參加外語口試(7月2日至3日在青海師范大學)。“對口高職”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省命題,各科滿分各為150分。
藝術類上線考生填報以省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本、專科藝術院校或專業,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各按100%相加。藝術類專業考試未合格的“三校生”(中專、職校、技校)文化課考試按“對口高職”編排。體育專業考試時間:4月18日至20日
體育生物科學、體育管理、運動心理、體育新聞和體育保健康復專業不參加專業考試,但選報志愿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的體育運動基礎,并參加招生院校面試。
考試項目:100米、800米、5米三向折返跑、原地推鉛球、立定跳遠。考試實行電子儀器自動測距、計時,考試時間:4月18日至20日。18日8時開始身高、視力復查,合格者發準考證并緊接著考試。
專業考試不合格考生轉入普通文史、理工類;合格考生填寫體育專業考生登記表,裝入考生本人檔案;在專業考試中偽造假證、由他人替考者,取消當年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課考試資格,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高考的處理。
本科院校復征志愿
專科院校實施平行志愿,再復征志愿
高考成績公布后,上線考生依據分數,參考招生章程、體檢結論、招生計劃選報學校及專業志愿,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表和復征志愿表。
軍隊、公安(司法)院校的面試、軍(體)檢及素質測試在高考成績公布、考生填報志愿之后進行,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發文。
藝術類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批次非藝術類院校。但其中的“三校生”只準報藝術類院校,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以校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考生,到考區招辦填報青海省2011年省外藝術院校考生志愿表,填報時間為6月27日至28日;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類考生,與我省普通類高考生同時填報志愿。
本科(一、二、三本)院校復征志愿;專科院校實施平行志愿,再復征志愿,開學之后不補錄。復征志愿以電子信息為準,復征志愿表不裝檔案,由考區招辦保管。
紙介質檔案材料:報名登記表(打印件)、資格審查表、體檢表、志愿表(均為原件)、照顧條件原件、高中階段學籍檔案、會考或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省級)、跨省借讀高中資格審查表(注冊表)、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審查結束后原件退還)。凡曾經從省外遷入我省的戶口,檔案中要裝考生及家長從省外遷入我省的準遷證、遷移證復印件。從青海轉出戶口后又重新轉回的,還要提供轉出青海時的準遷證、遷移證復印件。復印件上須加蓋原落戶派出所、批準落戶的州、縣(市區)公安局戶口專用章,重點證明遷移手續的真偽和遷移時間。復印件要與原件核對,對篡改、套印者取消考試、錄取資格,并報紀檢部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將戶籍遷移手續中的“非直系親屬”關系在戶口簿上變為“直系親屬”關系的、將原遷入身份證號變為青海身份證號的,不予錄取,責任由變更部門承擔;來青投資經商的考生家長要提供在青工商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完稅票據(均為五年以上),復印件由考區招辦負責與原件核對并簽字后裝入檔案。上述材料缺任何一項不予建檔。
電子檔案主要內容:包括報名、體檢、志愿、成績、參加國家級教育考試的誠信記錄等內容。電子檔案內容同其相對應的紙介質檔案內容完全一致。
報名、體檢、志愿等信息一經考生簽名確認并進入省級電子檔案庫,不再作任何修改。考生、家長或有關錄入人員必須為自己填報確認的信息承擔相應的責任。錄取時嚴格遵循學校志愿優先原則,在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基礎上,堅持分批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檔,招生部門及高校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考生本人要對自己所填報的志愿負責,對完成投檔程序后又申請放棄本人志愿而要求改錄其他院校的,取消其在同批次院校改錄或調劑錄取的資格,同時將此類考生的行為記入考生本人誠信檔案。正式錄取后的考生不再換錄。
我省錄取程序
今年,我省將按下列程序分批實施錄取:
提前單獨錄取:軍隊(國防生、飛行員)、公安(警察)院校本科,教育部所屬重點師范院校的師范類專業,航海類,體育類(本、專科),藝術類本科,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和外語類院校的小語種,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和經我省批準提前單獨錄取的院校。
本科第一批:“211”工程院校、“985”院校和經我省批準列入第一批錄取的院校(專業)及其少數民族預科。
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專業)及省外少數民族預科。
省內預科:省內院校招收的少數民族預科班。限招六州少數民族考生、海東六縣及大通、湟中、湟源縣農村戶口的少數民族考生。
本科第三批:獨立學院、民辦學院、對外合作辦學及聯合辦學院校的本科。
藝術類專科,公安類專科(含青海警官職業學院公安類專業),專科第一批、專科第二批中的民族班、預科班等。
專科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專科班、獨立設置的高等專科學校及經我省批準進入專科一批錄取的高職高專院校。
專科第二批:高職院校、本科院校的二級職業學院的專科、“對口高職”及五年直升班和青海警官職業學院普通班專業。
照顧加分及優先錄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投檔條件,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檔;
(2)對連續在牧區工作15年以上、現仍在牧區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和世居牧區的漢族群眾子女,其戶口在當地、從小學到高中與當地少數民族學生接受同等教育條件者,降低10分投檔。其中對玉樹、果洛州從初中一年級起至高中畢業一直在當地就讀,父母在當地工作10年以上,現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降低20分投檔。【漢族干部職工要由州以上組織、勞動人事部門(中央駐青單位、省直垂直管理廳局、省直國有企業等,由其省級主管人事部門)證明;世居牧區的漢族群眾子女由戶口所在鄉鎮政府證明;考生在當地就學經歷由學校、縣教育局證明】
(3)農牧民獨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的,降低10分投檔;
(4)公安系統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的,降低10分投檔;
2.少數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檔時,降低20分投檔;在向地方省屬高等院校投檔時,給六州少數民族考生降低35分投檔,給西寧、海東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降低20分投檔。“對口高職”少數民族考生的照顧分以三門考試科目按普通類照顧分值比例加分。
3.對青南地區(玉樹、果洛、黃南州)“民考漢”考生小學、初中、高中階段一直在牧區就讀、與當地的漢族學生接受了同類教育、參加了同類試題的高考,選報省內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顧加分條件的基礎上,降低10分投檔(試行)。
4.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增加20分投檔。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的現役軍人的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另外,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進程
6月6日考生熟悉考場;6月7日至9日考試;6月7日至20日答題卡掃描、閱卷;6月21日前合分;6月25日前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6月26日前向省外藝術類校考院校報專業合格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6月26日前公布高考成績;6月27日至30日填報志愿;7月2日至7日審查上線考生檔案;7月2日至3日報外語專業考生在青海師范大學參加口試;6月29日至7月2日軍事、公安、司法、機要等院校面試、軍(體)檢,面試單位公布合格名單;7月10日至13日提前單獨錄取;7月14日至20日本科第一批(含一本層次少數民族預科)錄取;7月22日至28日本科第二批(含省外院校少數民族預科)錄取;7月29日至30日省內院校少數民族預科錄取;8月1日至7日本科第三批錄取;8月8日至10日藝術類、公安類專科錄取;8月11日至14日專科第一批錄取;8月15日至18日專科第二批錄取;8月19日至23日專科一、二批復征志愿及錄取。
溫馨提示:錄取期間,招生院校特別是三本、專科院校會打電話征詢考生意見,考生必須保證電話暢通(報名信息庫中所留的號碼),關機、不接聽都有可能導致院校退檔。省招辦按考生志愿(含“服從”志愿)投檔后,考生又要求放棄錄取機會讓閱檔院校退檔的,將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他院校投檔資格。正式被高校錄取的新生,以身份證號進行電子注冊,考生審核個人身份證號的機會有三次,待正式錄取并向教育部注冊后,再出現個別號碼錯誤的,省招辦無權再做修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一本、二本院校錄取考生的紙介質檔案,由省招辦審查并負責郵寄到高校(校本部)招辦,考生到校報到后,首先到大學招辦領取本人檔案并交到自己所在院(系)。錄取后未去高校報到的考生,由本人自行負責與高校聯系退檔事宜;三本、省內預科、專科(含對口高職)及藝術類考生的檔案,由考區招辦負責審查,考生本人持錄取通知書、身份證到考區招辦領取后自帶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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