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區在全區范圍內對報考音樂類專業(音樂學、作曲與作曲理論、音樂表演等考核要求的音樂類專業)的考生組織專業科目統一考試,考點統一設在烏魯木齊市新疆師范大學,統考時間為 1月15日-19日。
基本樂科《樂理》筆試時間為1月15日上午10:00-11:30(北京時間)。面試考試時間于1月15日12:00(北京時間)在新疆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公告欄公布,1月15日下午-19日進行。
所有報考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自治區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并獲得合格證書的考生方可參加區內外各高校音樂類專業校考。凡自治區統考涉及到的音樂類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音樂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音樂類高職(專科)專業招生均應直接使用自治區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其它音樂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自治區統考成績,也可在自治區統考合格考生范圍內組織校考。自治區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各學校組織校考,校考應于2015年春節后舉行,3月底前完成。
美術高考網溫馨提示:
具體校考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學校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須按學校公布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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