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2017年普通高校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科目及時間表(北京時間)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科目 | 形式 | 分值 | 備注 |
1月8日 | 10:00-11:30 | 基本樂理 | 筆試 | 40 | 同卷 |
音樂常識 | 筆試 | 20 | |||
1月8-12日 | 視唱 | 面試 | 20 | ||
練耳 | 面試 | 20 | |||
主項:聲樂或器樂 | 面試 | 140 | 考生須確定其中一項作為主項 | ||
副項:聲樂或器樂 | 面試 | 60 | 考生須確定其中一項作為副項科目,副項科目必須與主項科目不同。 |
注:面試安排于2017年1月8日12:00(北京時間)由新疆師范大學考點辦公室公布。
考試大綱見《關于調整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統一考試形式和內容的通知》新招〔2016〕25號文件。
音樂類統考考點安排:
考點統一設在烏魯木齊
考點(現場確認地點):新疆師范大學昆侖校區
聯 系 人:畢存箭
聯系電話:0991-4332596
地 址: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
報考“木卡姆演唱”及“木卡姆與麥西來甫研究方向”兩個專業的考生不參加音樂類統一考試,直接參加相關院校組織的校考。
蒙語言、柯語言音樂類考生,只參加自治區音樂類統考的面試,不參加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