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內蒙古音樂類專業統考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總分300分。
筆試滿分30分,其中:基本樂理10分、考試形式為閉卷、筆試,練耳20分、考試形式為通過播放設備播放試題、筆試,定于2015年1月17日9:00-11:00進行。
面試滿分270分,其中聲樂或器樂240分、視唱30分,定于2015年1月14日-24日進行,其中,聲樂考試演唱時間不超過3分鐘,考試形式為面試、現場演唱(從考生在考前填報的三首歌曲中隨機抽取一首),考場提供鋼琴,考生自帶鋼琴伴奏;器樂考試演奏時間不超過5分鐘,考試形式為面試、現場演奏(從考生在考前填報的兩首樂曲中隨機抽取一首),考場提供鋼琴,除鋼琴和手風琴外,其他樂器種類考生可自帶伴奏人員。聲樂和器樂考試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者須服從主考院校的相關管理。同一考生先進行聲樂(或器樂)考試,后進行視唱,中間不間斷,不更換評委。
音樂類專業統考分別在內蒙古師范大學(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考生)和內蒙古民族大學(通遼市、赤峰市、呼倫貝爾市、興安盟考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