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考生報考對聲樂、器樂、舞蹈有要求的專業(以下簡稱音樂類專業)均須參加河北省聯考并合格。報考省外院校組織加試的音樂類專業的,聯考和院校組織的加試均須合格。報考使用河北省音樂聯考成績錄取的音樂類專業考生,只需參加河北省聯考并合格。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注意,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聯合考試合格線,是對音樂類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音樂類專業錄取控制線,也不是院校提檔分數線。
根據今年考試情況,結合河北省播音主持類和編導類專業招生實際,省招生委員會研究確定了播音主持類和編導類專業聯考合格線:2009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主持類合格分數線為120分,編導類合格分數線為135分。合格證印制后下發。
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考生報考對播音主持類和編導類有要求的專業均須參加河北省聯考并合格。報考省外院校組織加試的播音主持類和編導類專業的,聯考和院校組織的加試均須合格。報考使用河北省播音主持類和編導類聯考成績錄取的院校,考生只需參加河北省聯考并合格。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注意,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主持類和編導類專業聯合考試合格線,是對播音主持類和編導類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播音主持類和編導類專業錄取控制線,也不是院校提檔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