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固定的光源下,我們才能把握色彩靜物各部分的色彩關系。作為光色現象,冷暖變化是一種客觀存在,同時它與人的視覺生理及心理反映相關。那么,在一定的光源下,物體的色彩在特定的環境中會發生哪些變化呢?
我們知道,一個物體在陽光的照射下,受光部會產生暖的感覺,而陰影部就會產生冷的色彩感覺,這種經驗幾乎每個人都有直觀的體會。如強烈的陽光照射在白色墻面上,受光照射的白色墻面會產生暖黃的色彩,背光的墻面陰影處或樹干、枝葉留在白墻上的投影則會產生一種偏淺紫藍灰的冷色彩。如果再細細地觀察這些陰影的色彩,我們又會發現墻的上方陰影偏藍灰色,接近地面的陰影則給人以藍中帶些黃的色彩感覺。這是環境色對投影進行反射的結果。上部分陰影偏藍,是因為天光(藍天)的色彩的反射而形成的;下半部的陰影在藍色調中逐漸產生偏黃的色彩,是因為地面的色彩對它的反射而形成的。
色彩寫生的“條件三固定”是指一幅色彩靜物寫生必須在光源固定、物體固定、環境固定這三個基本前提下才能進行,否則畫面的色彩關系將是雜亂無章的。
另外,在陰天的光色中和在日光燈的照射下,由于天光和日光燈都屬冷色,亮部就非常明顯地呈現冷光色,而暗部的色彩則偏暖。這類例子不勝枚舉。它說明了一個基本道理:物體的受光部冷,暗部就暖;受光部暖,暗部就冷。這種色光現象的冷暖變化本身是一種客觀的存在,同時它與人類的視覺生理及心理密切相關。理解并掌握物體的色彩冷暖變化的規則十分重要,它是我們認識物體在空間中的色彩變化并進行色彩寫生的基本依據,否則畫面中的各類物體的色彩關系將是無序和混亂的。在了解了光源色對物體的冷暖產生決定性影響的前提下,我們還應了解物體本身的固有色彩與環境色的相互影響而產生的變化及相互關系。所謂物體的固有色,是該物質的成分對光的吸收與反射作用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