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山東省招考院專家就2008年山東省高考錄取時,考生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投檔分數線等優惠政策的條件進行了詳細說明,九類考生將視情況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投檔分數線照顧。
2008年,九類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投檔分數線照顧:按教育部等部門文件參加評選并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高中教育階段見義勇為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綜治委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見義勇為學生的認定以政府頒發的證書為準;獲省級以上表彰的先進勞模青年,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之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另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范圍以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中公布的競賽名稱為準)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等獎項且同時符合保送生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藝術特長考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向所報考學校提供檔案,錄取與否由學校決定;烈士子女,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20分以內的考生,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山區、湖區、海島、少數民族聚居地等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總分低于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以下10分之內的,可以向學校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山東省考生若同時具備上述幾項享受加分或“降線”照顧條件,只可選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附加分,不得重復計算。(記者 王振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