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各區縣教育局:
現將《2010年上海市終身教育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2010年上海市終身教育工作要點
附件:
2010年上海市終身教育工作要點
一、指導思想
2010年上海終身教育工作以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九屆市委九次、十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思想,全面落實《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上海學習型社會建設的指導意見》(滬委發〔2006〕2號),圍繞上海加快實現“四個率先”、建設“四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總體目標,大力發展終身教育、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
二、目標要求
讓每個市民樹立和踐行終身學習理念,建立各級各類教育互相銜接溝通的機制,使全社會的教育與學習資源得到充分開發和利用,促進學校、社會、組織和家庭共同建立“時時能學,處處可學,人人皆學”的學習型社會。
三、重點工作
(一)進一步推進終身教育和終身學習的體系建設
1.加快推進社區學院、社區學校和居村委學習點的標準化、信息化與規范化建設。著重促進綜合功能建設;既能為滿足本市在校學生、在職者、居家老年人以及外來工作與居住者等人群不同的學習需求,提供多樣性繼續教育、教學和培訓、實踐服務,又能為這些人群的休閑娛樂和修身益智學習活動提供平臺和載體。
推進社區教育實驗工作。繼續組織開展創建全國社區教育示范區工作;組織開展上海市社區教育示范街道(鄉鎮)評選工作;組織開展社區教育實驗項目工作,對2009年實驗項目開展評估驗收,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
繼續開展街道社區學校、鄉鎮成人學校評估工作。2010年著手制定《上海市街道社區學校建設標準(試行)》和《鄉鎮成人學校建設標準(試行)》,對20所街道社區學校和鄉鎮成人學校開展達標評估。繼續組織開展示范性老年大學(學校)創建評估工作。
2.優化課程教材,豐富學習內容。繼續開展優秀社區教育課程、教材、課件和學習實踐活動的推薦評選工作,鼓勵各社區教育院校站點大力建設符合地域特點、人群特征、需求特色的課程、教材和學習活動項目。
3.健全社區教育師資隊伍建設,促進專業化與職業化發展。研究制定《社區教育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職業崗位標準》,探索建立社區教育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專業和職業發展機制及其評價機制;鼓勵建立健全專兼職協調、結構合理、流動有序、適應性強的社區教育教師與管理者隊伍;建立常規性與提升性相結合的社區教育教師與管理者的繼續教育培訓制度與機制,組織開展“爭優評星”活動;促進社區教育的教學教研活動,不斷改革創新社區教育活動模式,鼓勵探索建立“名師工作室”、“教研俱樂部”、“觀摩聯誼會”、“精品課程講師團”、“名優特課程開放講壇”等各種創新、創優、創特的社區教育教學活動。
4.推進建設數字化、網絡化、信息化學習環境,形成全市終身教育學習資源的共建共享機制與平臺。
進一步拓展和加強“上海市民終身學習網”建設,鼓勵各區縣大力推進本地區終身學習網建設,探索利用各種模式提高網上學習的吸引力、普及率、便捷性和成效度。針對不同市民人群開發和豐富網絡學習資源;針對不同學習方式提高網絡服務質量;依托各區域特點和力量創新網上特色學習活動,組織開展或鼓勵學習骨干舉辦網上“學友論壇”、“網上交流互動學習圈”、“網上讀書論書俱樂部”、“網上學習成果展示評價”等;通過精細化的網絡管理服務系統,探索建設多層級、跨區域、全過程的“網絡學分銀行”,通過成果有效性的累積與顯示,激勵市民網上學習的積極性。
進一步辦好“上海老年人學習網”,爭取年內老年人網上收視點布局達到居(村)委數的80%。
組織開展“優秀和特色學習網站”、“優秀和特色網絡學習資源開發應用”、“優秀網絡管理服務”、“網絡學習組織”、“網絡學習工作者”、“網上學習”等推進活動。
5.開展“開放大學”成人教育體系建設,構建繼續教育“立交橋”。
以籌建“上海開放大學”為契機,探索基于“學分銀行”系統建設的成人與繼續教育“立交橋”體系,推進上海電視大學、區縣業余大學(社區學院)、行業企業職工大學之間的“學分互認”工作,逐步實現橫向聯通;進一步推進各類成人高等教育與成人中等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崗位資格培訓、社會文化培訓之間的溝通,實現縱向銜接,初步建成本市中高等成人學歷教育之間、成人學歷與非學歷教育之間相互溝通融合的終身教育體系框架。
(二)進一步深入開展學習型組織創建工作
按照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的要求,貫徹落實上海九屆市委九次、十次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在創建學習型組織中的引領和示范作用,不斷創新本市學習型組織創建思路和方法。2010年繼續聯合市市級機關工委、市總工會、市婦聯與各區縣學習委,組織推選300家機關,70個街鎮,100家企事業單位,1000戶家庭,開展市級創建示范活動,培育一批本市創建學習型組織引領骨干單位和家庭。進一步完善本市學習型組織創建“評估指標”,加強分類指導,鼓勵特色創建。經常、廣泛地開展學習型組織創建工作交流觀摩活動,豐富創建內涵,創新創建方法。繼續大力開展樹立典型、交流成果、推廣經驗、宣傳模范的推進活動。
1.創建學習型機關。以學習型政黨建設帶動學習型機關創建工作,在學習型社會建設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一是以學習型黨支部建設為突破口,深化學習型機關創建。制定學習型黨支部創建導向指標,開展學習型黨支部創建展評活動和學習型黨員的評比活動;二是開展學習型機關創建評估工作。三是全面總結五年來學習型機關創建工作的經驗和做法,表彰一批先進單位和個人。籌劃和制定2011--2015年推進學習型機關建設的實施意見。
2.創建學習型社區。進一步完善創建學習型社區的工作機制,推動社區各級黨組織在創建工作中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以滿足社區居民的學習需求為導向,圍繞迎世博、辦世博的主題,開展學習活動。培育社區學習品牌項目,引導更多居民參與社區學習活動;根據本市街鎮實際,修訂完善《上海市學習型社區評估指標》,開展學習型社區評估工作。召開“上海市學習型社區建設推進大會”,總結經驗,樹立典型,表彰先進。
3.創建學習型企事業單位。以“創建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為抓手,深入推進學習型企事業單位創建工作,力爭90%以上的區縣(產業)系統推進“爭創”活動,70%以上的企事業單位開展“爭創”活動,90%以上的職工參加各類教育培訓活動。加強機制建設。完善《上海市學習型企事業單位評估指標》,積極探索有產業特色、行業特征、單位特點的創建模式;加強分類指導。對不同類型的企事業單位進行分類指導,探索支柱產業、新興產業的創建新路徑,全面提升職工隊伍素質;加強典型示范。以創建工作的先進單位為引導,開展交流示范活動。
4.創建學習型家庭。進一步深化學習型家庭建設內涵和外延,夯實創建基礎,創新創建模式。一是培育試點,深化學習型家庭創建。召開“上海市學習型家庭建設推進大會”,開展創建經驗交流,表彰先進典型。二是活動引領,開展指導,激發家庭學習動力。以第十二屆家庭教育宣傳周、上海市家庭文化節等為載體,營造全民學習的氛圍。三是針對需求,創新載體,搭建家庭學習平臺。發揮社區家庭文明建設指導中心、家長學校、親子俱樂部等載體作用,開展學習型家庭創建的服務與指導。
(三)積極開展各類學習與培訓活動
1.積極辦好第六屆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活動;繼續舉行第四屆學生與市民網上讀書論書活動,第四屆市民詩歌創作比賽和家庭講故事比賽以及其他各式各樣、豐富多彩的市民學習交流活動。
2.完善共同推進全市性市民優秀學習活動品牌項目的聯動機制,探索創新“雅俗匯通”、“教樂互融”的市民學習活動新模式和新方法,不斷提升傳統學習品牌的創新力與影響力,探索優秀學習項目評估激勵機制,積極鼓勵創造新品牌。
協調有關各方,繼續促進各區縣、社區結合“東方講壇”、“上海書展”、“上海讀書節”以及“科技節”、“文化節”、“藝術節”“旅游節”等傳統品牌學習與文化活動,大力推動社區市民學習活動的廣泛開展,不斷提升水準與質量。
3.組織開展《上海市民普通話讀本》學習培訓試點工作,為2010年上海世博會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繼續組織編寫老年教育課程系列教材,辦好2010年度“上海老年教育藝術節”系列活動;進一步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配合市經濟信息化委做好第三期“千村萬戶”農村信息化培訓普及工程市政府重點項目;做好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促進街道社區學校和鄉鎮成人學校,積極開展外來務工人員的文化與法律知識、職業與崗位技能等方面的學習培訓工作。
4.全力做好“上海終身教育國際論壇”各項籌備、協調工作。
(四)完善民辦非學歷教育管理工作
1.做好《上海市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設置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和《上海市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完善、實施工作,督促指導各區縣教育局進一步加強對非學歷教育培訓院校(機構)的準入審批和日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
2.鼓勵各區縣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探索建立本地區促進和規范民辦非學歷教育的配套實施政策和管理細則,既結合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積極推進教育培訓服務業,又高度關注和切實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
3.研究制定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辦學評估指標和評估辦法,組織協調市、區專業機構開展試點評估工作,逐步健全市、區兩級常規評價制度,建立對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的動態監管、定期檢查、執法處罰的行政管理和處理的體制機制。
4.改進和完善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的網絡信息查詢系統與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探索實施各辦學機構有關辦學信息的網上動態申報、補充、更新和校核、發布系統的建設工作,暢通各類辦學信息的社會咨詢服務渠道。
5.探索建立本市社會辦學規范管理的“綜合協調和聯合執法機制”,促進健全“誰審批、注冊登記,誰管理”和“兩級政府兩級管理,以區縣政府為主”的體制機制,積極防范和有效應對各種辦學風險與突發事件。
6.進一步推進普通高校完善校內非學歷教育培訓的統一管理體制機制,指導督促高校制定措施,健全制度,促進高校非學歷教育培訓的規范辦學和健康發展。
7.研究制定非學歷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的辦學認證評估指標和認證評估辦法,組織協調市、區專業機構開展試點評估,改進和完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辦學信息的網絡查詢系統與管理服務平臺建設,逐步健全對非學歷教育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的動態監管、定期檢查、執法處罰的管理和處置的體制和機制。
(五)加強終身教育和學習型社會建設立法、科研與成果總結工作
1.組織開展《上海市終身教育促進條例》立法調研工作,形成《上海終身教育促進條例》(草案)(送審稿)及其草案說明,上半年正式報送市政府。下半年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法制辦做好《條例》草案審議工作。
2.加強科研工作。開展“學習型黨組織與學習型社會建設關系”、“學習激勵機制和學習動力機制”、“優秀學習項目評估標準和評估機制”、“學習型組織結構和學習載體多樣性”等研究。進一步探索開展“學分銀行”體系中普通高校繼續教育之間學分互認和學分認定工作;探索開展繼續教育與培訓證書學分認定工作;探索各類教育培訓以“學分銀行”為基礎的銜接融通工作。進一步探索實施本市學習型組織、社區教育、農村成人教育、老年教育、民辦非學歷教育統計工作,建立科學的統計制度。
3.編撰相關書籍。做好《上海學習型社會建設白皮書(2009)》編撰出版工作。做好《上海市推進學習型社會建設指導委員會簡報》編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2010年上海市職工教育統計工作,完成《2009年上海市職工教育統計》編輯出版工作。指導辦好《上海社區教育》、《長三角終身教育》、《成才與就業―終身教育專版》、《康復―老年教育專版》等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