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教育部發出《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要求各地、各高校從今年開始實行高考新生電子注冊制。學籍電子注冊與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相銜接,即經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學生獲得的畢業證書才能進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其學歷證書方能被教育部門及用人單位所承認。
注冊辦法為:被正式錄取的高考考生電子信息經省招考辦上報教育部,由教育部分發至各省教育行政部門,供高校核對;新生報到時,由高校依據省級招辦提供的錄取新生電子信息復查其入學資格后,3個月內進行學籍電子注冊;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報至教育部;教育部建立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數據信息檔案庫,對學生學籍信息、學歷證書、電子注冊進行統籌管理;經教育部備案后,各高校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在各自網站公布已注冊新生學籍信息,供學生本人查詢。
如學生在校期間特需變更有關注冊信息,屬于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信息變更的,須由學生提供合法性證明材料,高校比照考生錄取檔案嚴格審核修改后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高考考生升入高校后不得擅自變更個人信息,以免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因此,今年我省參加高考的考生須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核對本人確已被錄取,并在收到被錄取院校《錄取通知書》及加蓋有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的《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時,方可入學報到,以免冊上無名、證書無效造成后患。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0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