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招生委員會研究批準,2008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如下: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含執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提前批本科院校及外語專業)
文科類:總分570分。
理科類:總分564分。
體育類:文化科總分366分,體育術科84分。
美術類:文化科總分330分,美術術科240分。
音樂類:文化科總分337分,音樂術科70分。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
A線 (含執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提前批本科院校及外語專業)
文科類:總分524分。
理科類:總分510分。
體育類:文化科總分295分,體育術科80分。
美術類:文化科總分282分,美術術科225分。
音樂類:文化科總分267分,音樂術科60分。
B線
文科類:總分494分。
理科類:總分488分。
體育類:文化科總分293分,體育術科80分。
美術類:文化科總分265分,美術術科215分。
音樂類:文化科總分265分,音樂術科59分。
三、第三批專科院校
(一)A線(含執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提前批專科院校及外語專業)
文科類:總分455分。
理科類:總分447分。
體育類:文化科總分265分,體育術科75分。
美術類:文化科總分228分,美術術科203分。
音樂類:文化科總分233分,音樂術科50分。
B線
文科類:總分382分。
理科類:總分364分。
體育類:文化科總分250分,體育術科73分。
美術類:文化科總分200分,美術術科175分。
音樂類:文化科總分200分,音樂術科45分。
(二)第三批市屬專科學校(含體育、美術、音樂)面向本市招生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可由各市招生委員會根據本市院校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提出,并報省招生委員會審批。
四、高等院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文化科總分250分,并取得廣東省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技能課程考試合格證書或軍級以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