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形式仍按“3+文綜/理綜”方案設置高考科目。全省共設33個考區。其中,西寧市設7個考區,分別在大通、湟中、湟源及城西、城中、城東、城北區。
高考科目和計分
文史類(含藝術文、體育文)和理工類(含藝術理、體育理)。使用教育部統一命題。高考成績上線后,填報了外語專業志愿的考生,須參加外語口試(地點:青海師范大學;時間:7月2日至3日)。
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填報以省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本、專科藝術院校或專業,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各按100%相加。藝術專業考試未合格的“三校生”(中專、職校、技校)文化課考試按對口高職編排。
對口高職: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省級命題,各科滿分各為150分。
體育專業考試時間:4月12日至14日
體育專業考試由省上組織。體育生物科學、體育管理、運動心理、體育新聞和體育保健康復專業不參加專業考試,但選報志愿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的體育運動基礎,并參加招生院校的面試。考試項目:100米、800米、5米三向折返跑、原地推鉛球、立定跳遠。考試時間:4月12日至14日。考生于12日上午8時到青海師范大學體育學院參加身高、視力復查,合格者發給專業考試準考證。
專業考試不合格考生轉入普通文史、理工類。合格考生填寫體育專業考生登記表,文化課考試成績上線后裝入考生本人檔案。
5月20日前完成網上閱卷考試模擬演練
評卷、合分工作由省招委統一組織,省屬高校承擔,以高校教師為主,聘請一定比例的中學教師和教研員參與。實行網上評卷、合分。按省招委會的今年普高招生進度時間表規定,各考區招辦負責利用去年的高考剩余或復印件試卷,于5月20日前對考生進行網上閱卷考試模擬演練。
志愿選報和建檔
上線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志愿表、復征志愿表。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依據分數,參考學校招生章程、體檢結論及招生計劃,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選報學校及專業志愿。
軍隊、公安(司法)院校的面試、軍(體)檢及素質測試時間在高考成績公布、考生填報志愿之后進行,時間為6月29日至7月2日。
藝術類考生除“三校生”(中專、職校、技校)外,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院校以外的其他非藝術類院校。凡報考以校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的考生,須持校考專業合格證到考區招辦填報青海省2010年省外藝術院校考生志愿表,填報時間為6月27日至28日;凡報考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的考生,與我省普通文史、理工類考生同時填報志愿。
本科(一、二、三本)批次的錄取實施復征志愿,專科批次實施平行志愿。復征志愿以電子信息為準,復征志愿表不裝檔案,由考區招辦保管。
紙介質檔案材料:考生報名登記表(打印件)、資格審查表、體檢表、志愿表(原件)、照顧條件原件、高中階段學籍檔案、會考成績單(省級)、跨省借讀高中資格審查表(注冊表)、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審查結束后原件退還)(注:凡是曾經從省外遷入我省的戶口,檔案中還要裝入考生及家庭成員從省外遷入我省的準遷證、遷移證復印件【復印件上必須加蓋原落戶派出所和批準落戶的州(市)、縣(區)公安局戶政處(科)的公章,重點證明遷移手續的真偽和遷移時間】;家長還必須提供在青工商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完稅票據【均為五年以上,復印件由考區招辦負責與原件核對并簽字后裝入檔案】)。考生和家長須特別注意的是上述材料缺任何一項不予建檔。
報名、體檢、志愿等信息一經考生簽名確認并進入省級電子檔案庫,不再作任何修改。考生、家長或有關錄入人員要為自己填報確認的信息承擔相應的責任。
錄取前的資格審查
按省政府、省招委、省教育廳、省監察廳、省公安廳等部門的相關文件精神,我省今年將繼續嚴查“高考移民”和不符合在青報考條件的考生侵占我省招生計劃。
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含一本層次少數民族預科、二本層次省外院校少數民族預科)考生的檔案連同戶口簿原件及有關證明材料交由省招辦審查,審查結束后合格考生的戶口簿原件退給考區招辦;本科第三批、省內預科、專科(含對口高職)、藝術類考生的檔案連同戶口簿原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由考區招辦審查。
符合加分條件考生名單及項目將在5月10日前向社會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報名結束后取得加分條件的,由考區招辦向省招辦補報,補報信息時間不得超過6月6日(高考前)。高考結束后考生電子信息一律不能變更。
錄取批次及程序
提前單獨錄取:軍隊(國防生、飛行員)、公安(警察)院校本科,教育部所屬重點師范院校的師范類專業,古巴高等學校(留學基金委項目),航海類,體育類(本、專科),藝術類本科,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國傳媒大學和外語院校的小語種專業,中央司法警官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和經我省批準提前單獨錄取的院校。
本科第一批:“211”工程院校和經我省批準列入第一批錄取的院校(專業)及其少數民族預科。
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專業)及省外少數民族預科。
省內院校少數民族預科:省內院校招收的少數民族預科(限招六州少數民族考生、海東六縣及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湟中縣、湟源縣農村戶口的少數民族考生。預科一年后,根據學生學習成績優劣,由學校決定再分到本、專科層次和專業)。
本科第三批:獨立學院、民辦學院、對外合作辦學及聯合辦學院校的本科、藝術類專科、公安類專科。
專科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專科班、獨立設置的高等專科學校及經我省批準進入專科一批錄取的高職高專院校。
專科第二批:高職院校、本科院校的二級職業學院的專科、對口高職及五年直升班和青海警官職業學院。
加分及優先錄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考成績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以教育部網上公布名單為準),增加10分投檔;
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增加10分投檔;
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增加10分投檔;
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有關文件和獲獎證書),增加20分投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學校調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投檔條件,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檔;
對連續在牧區工作15年以上(1995年6月1日前),現仍在牧區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和世居牧區的漢族群眾子女,其戶口在當地、從小學到高中與當地少數民族學生接受同等教育條件者,由州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證明考生家長工作年限,由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證明考生在當地就學時間,降低10分投檔。其中對玉樹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從初中一年級起至高中畢業一直在當地就讀,父母在當地工作10年以上,現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干部職工子女,降低20分投檔;
農牧民獨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的,降低10分投檔;
公安系統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選報省內院校的,降低10分投檔;
少數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檔時,降低20分投檔;在向省屬高等院校投檔時,給六州少數民族考生降低35分投檔,給西寧、海東地區少數民族考生降低20分投檔。對口高職少數民族考生的照顧分以三門考試科目按普通類照顧分值比例給予加分。
退出現役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的現役軍人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殘疾人民警察、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等學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對肢體殘疾、生活能夠自理、能完成所報專業學習、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僅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我省普通高考時間進度表
4月12日至14日,體育專業考試
5月20日前,報藝術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
5月15日考區招辦報符合加分條件考生審核名單
5月20日前網上閱卷考試演練
6月6日考生看考場
6月7日至9日考試
6月10日前公布各大院校在青招生計劃
6月25日前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