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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江西出臺2010年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未獲得藝術類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均不能參加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據介紹,外省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進行;江西省藝術類本科專業(除景德鎮陶瓷學院及江西師大音樂類部分小專業外)錄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進行;外省獨立學院本科專業錄取與江西省獨立學院安排在同一批次(第三批本科批次)進行;外省院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與江西省高職(專科)安排在同一批次進行。
■江西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音樂類在專業成績合格考生中,按音樂類招生計劃數(不分文、理)1∶1.5的比例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美術類按江西省確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劃定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本科錄取:
美術類設四個平行一志愿
音樂類在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線和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比例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美術類專業設四個平行一志愿,在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線和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采用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專業滿分×100×70%+文化成績/文化滿分×100×30%取其整數位,小數位按四舍五入取整)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一次性投檔。
江西師大提前批專業錄取:
專業文化合格一志愿考生一次性投出
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音樂學、音樂表演或舞蹈專業合格證線,并參加了提前批次小專業考試,文化成績達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該校一志愿的考生,將一次性投到江西師范大學,由院校根據提前批次小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獨立學院(三本)錄取:
優先錄取專業文化達本科以上考生
優先錄取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線和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仍未被錄取的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如招生院校生源不足時,在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三本合格證線和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高職(專科)錄取:
專業文化達標按文化成績排序
在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專科合格證線和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三校生”錄取:
本、專科錄取規則不一
“三校生”本科錄取是在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三校生”本科合格證線和“三校生”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
“三校生”專科錄取根據贛教職成字[2001]26號文件規定,以取得藝術類專業專科合格考生的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學校擇優錄取。
■外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專業文化合格一志愿考生一次性投出
招生院校須將填報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簡章中確定的錄取規則排序并依照順序錄取,于7月6日前將擬錄取結果報江西省高招辦。
本科錄取:將取得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本科合格證并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資格線,或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線(指認可江西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的院校)、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了該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該校,由學校擇優錄取。
三本錄取:將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三本合格證線、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院校,由學校擇優錄取。
高職(專科)錄取:將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專科合格證線、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時填報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院校,由學校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