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今年高考招生辦法近期公布。
招生辦法中明確表示:教育考試部門在采取技防和人防相結合方式防止舞弊行為發生的同時,對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將給予取消其當年考試各科成績,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高考處罰。對違規參加高考考試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取消其當年考試各科成績,同時給予其畢業當年不得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處理。對違規參加高考考試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取消其當年考試各科成績,對其中代替他人參加考試、在考試中參與或組織群體性作弊、使用通訊工具作弊的,由其所在高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對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參加高考考試的社會其他人員,取消其當年考試各科成績,由省招辦向其所在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違規事實,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相應處罰。